常山开发区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公告
常山开发区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公告
1.项目名称:常山开发区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包括城镇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2.项目编号:财闽漳【20-08】(04)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
1 | 1-1 | 常山开发区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包括城镇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 1(项) | 350000 | 否 | 350000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三章。
5.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20年08 月05日至2020年08月08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欣隆盛世9幢1102-1103室(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15: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 年08月13日15:30时(北京时间),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欣隆盛世9幢1102-1103室(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采购人: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陈淑清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欣隆盛世9幢1102-1103室
联系人:小丘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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