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立市“十四五”规划及本溪市绿色产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生态立市“十四五”规划及本溪市绿色产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Z20-FW043
项目名称:本溪市生态立市“十四五”规划及本溪市绿色产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0元
采购需求:1.应在充分利用本溪地区的独特资源和优势的基础上,提出本溪市生态立市“十四五”规划及本溪市绿色产业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方案、提纲,最终编制形成规划报告。规划报告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本委发[2019]18号),《本溪市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等文件,为今后五年本溪市生态立市理清发展思路,加快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区,推进钢铁产业绿色升级改造,发展生物医药、旅游文化等战略性产业,培育新能源、循环经济等新增长点,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2.规划期限5年。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5月30日,合同生效期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规划初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9月16日至
2020年9月23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1:30,下午
13:3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地址:
本溪市高新区枫叶路188号 联系方式:
155*****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系方式:
189*****263 邮箱地址:
liaoningxuanze@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琳娜 电 话:
189*****263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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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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