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塑料安瓿瓶生产线项目101车间废气排放处理装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塑料安瓿瓶生产线项目101车间废气排放处理装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塑料安瓿瓶生产线项目101车间废气排放处理装置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TJYL-GNTP-********)
发布日期:2020年9月16日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磋商条件
本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塑料安瓿瓶生产线项目101车间废气排放处理装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人为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规模:采购人为对101车间塑料安瓿瓶工作时产生的VOC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此次采购拟购置1个F5干式过滤箱、1台UV光氧废气催化净化器、1台活性炭净化器(蜂窝炭)、1台排风机、1套废气排放管道及附件、1套配套在线工况监测系统等设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磋商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塑料安瓿瓶生产线项目101车间废气排放处理装置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需提供近三个财政年度(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可包括本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三年内(2017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由社保中心开具的本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连续一年个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发售,现场领取,需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纳税识别号(注:磋商文件可以选择邮寄,邮寄须另加50元人民币)。
磋商文件获取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4号楼2门601室(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的售价4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注:疫情期间,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请选择电汇形式缴纳标书费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到账,电汇过程中请在“用途”(非备注、非摘要)处填写“标书费TJYL-GNTP-********”]。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4号楼2门6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9月2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4号楼2门601室) 。
七、其他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公司名称: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鼎智地支行
八、监督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21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4号楼2门601室。
联系人:张盛华 李娜
电话:***-********
电 子 邮 件:tjyinl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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