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智慧公安三级架构项目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智慧公安三级架构项目招标 2、招标编号:SHXM-15-20200915-168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20062) 3、预算编号:15-20-9006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松江警务云平台建设,包括云计算操作系统、基础资源服务(包括弹性计算服务、对象存储服务、负载均衡服务以及虚拟专有网络服务)、数据库服务(包括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多维分析型数据库服务)、大数据计算服务(包括大数据离线计算服务、大数据流式计算服务)、云安全服务以及云管理与监控等内容。(2)技术中台软件建设,包括API市场、布控预警、消息总线以及相应接口等功能,提供与市局对接的API发布管理能力,与市局消息总线对接互通的能力,完成市局布控中心对接要求。(3)数据治理平台建设,包括智能分析决策、数据上云、数据DNA、智能数仓以及算法服务等内容。(4)数据治理服务建设,包括数据接入、数据治理、数据组织以及配套接口服务等内容。(5)实施及运维服务,配置不少于1名运维工程师提供驻场运维服务,提供1个技术团队提供项目实施与远程技术支持服务。(6)系统迁移工作。完成分局智能信号灯二期项目的云上部署建设工作,并完成分局智能信号灯一期的上云迁移工作;配合分局综合指挥系统研发公司完成系统上云迁移工作。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包括安装、调试及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14900000.00元(国库资金:149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9、最高限价:1490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包括安装、调试及验收)。 11、项目联系人:张杰、胡斌 12、电话:24066317、67743660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16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16 15:00:00至2020-09-23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4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0-14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20年9月24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3、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508室 | | 邮编:201600 | 邮编:201600 | | 联系人:李鹰 | 联系人:胡斌 | | 电话:021-24066064 | 电话:67743660 | | 传真:24066064 | 传真:67743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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