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贲红配电所安防监控设备公开集体议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贲红配电所安防监控设备公开集体议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段贲红配电所安防监控设备公开集体议价
采购公告
第一部分 议价公告
编号:HGD-20-1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将于2020年9 月23日在呼和浩特供电段召开贲红配电所安防监控设备的公开集体议价。
一、议价采购项目
标段号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一 | 1 | 视频监控系统 | 人脸警戒球机 | 台 | 9 |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 |
2 | 视频监控系统 | 4T监控硬盘 | 块 | 3 |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 | |
3 | 视频监控系统 | 视频交换机 | 台 | 2 |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 | |
4 | 视频监控系统 | 智能周界 | 套 | 1 |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 | |
二 | 1 | 无人配电所烟雾报警采集装置 | 无人配电所烟雾报警采集装置 | 台 | 2 |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 |
2 | 蓄电池 | 蓄电池 | 块 | 18 |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 |
二、主要事项
★1.总体要求:需按照提供的效果图出具施工图纸,施工图纸需为有资质的单位出具。
2.基本性能要求
(1)质量标准:按技术规格要求(附件3)。
(2)外观质量:设备表面应整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等缺陷存在;设备表面不允许有碰伤、擦伤存在。
3.质量保证要求
(1)供方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主要用料需附合格证,质量合格,保证数量。
(2)所供产品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停止该产品的使用,对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
4.服务要求: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货的;不能更换的;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供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需方随时对承包方多用的主要材料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退货。
5.交货日期要求:按需方提供的交货时间按时交货。
6.售前售后服务要求: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按规定扣除10%的质保金1年。
8.验收方式:由科室及车间班组现场进行严格验收。
9.到货地点: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具体地点由呼和浩特供电段提供。
10.议价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11.其他要求:
①成交后,自成交之日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价。
三、参与议价单位资格要求
1.议价单位必须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本次议价不对中介组织及个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代理商参加议价。
2.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议价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
要求议价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竞价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以及竞价文件中的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函等组成议价文件的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议价单位在议价文件中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的结果(截图打印)。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议价单位提交的竞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将取消其议价资格。
五、时间、地点安排
议价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16时,截止日期前必须将议价报名表传真至段材料科,报名截止时间之后,将不予受理报名。
议价时间:2020年9月23日 9时30分
集体议价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四楼会议室。
所有参加会议的竞价商家,需遵守呼和供电段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嘉圃
****-******* 联系人:马杰
议价程序咨询电话:****-******* 联系人:薛屹
七、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填写议价报名表(无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注明:集体议价编号、参与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发至********7@qq.com邮箱。
报名表格式: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段议价报名表
(公章)日期(本表竞价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集体议价编号 |
附1:
参与集体议价人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公告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最终承包方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承认和履行议价公告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议价。
4.参与议价人应认真阅读议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交的议价资料(后简称报价)没有对议价采购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参与议价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议价采购公告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议价采购公告(后简称公告)的潜在参与议价人,均应在召开集体议价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召开集体议价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采购单位有对公告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公告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潜在参与议价人。
3.为使潜在参与议价人在编写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公告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报价日期,并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潜在参与议价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公告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参与议价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 5.要求参与议价人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1)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议价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资质证明。(3)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6.参与议价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在完全掌握采购单位对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报价文件。
三、关于报价文件的说明
1.报价文件以及参与议价人就有关议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报价文件主要构成:报价表;报价人资格证明。
3.报价文件格式:报价人应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报价表:报价人对报价物资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设计、施工、材料、运输、杂费等所有费用。
5.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议价会议确定的最终供货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报价不是选中的唯一条件。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报价物资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报价的物资符合公告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报价物资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9.报价文件的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报价人可根据报价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③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价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价人的公章。
四、关于报价的说明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报价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单位、议价物资设备名称、编号、报价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对其后果负责。
五、关于议价的说明
所有报价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议价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议价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确认报价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报价。
议价的依据仅基于公告和报价文件;与公告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经评审的最低中价法:议价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公告要求;交货期能够响应;报价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报价最低中价。
段集体议价采购小组有权选择和否决报价人的报价,议价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议价信息,采购单位没有向报价人解释的义务。但报价人如报价最低,其报价文件被否决,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向其说明理由。
报价人在议价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议价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选中资格。
报价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集体议价采购小组有权请报价人就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报价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报价人的澄清文件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报价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报价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六、关于选中说明
段管物资集体议价采购小组确定选中人。对未选中的报价人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
七、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议价采购公告、报价文件及议价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合同签订依据路局企法处及路局物资采购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需缴纳质量保证金的,一般收取比例为10%,并根据合同条款及履行情况进行返还或扣除。
如选中人违约,暂停或取消其在呼和浩特供电段组织的物资设备议价活动。
附2:
附件2:
议价办法
一、议价方法。
本次议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价法。
★二、报价文件的否决。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对报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4.报价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价格确认
★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选中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价竞争,其报价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高于报价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报价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争,其报价将被否决。
四、价格修正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议价过程中,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集体议价采购小组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报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重大偏差确认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议价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议价公告要求的报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1.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2.未按公告规定对议价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3.报价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报价的。
4.报价物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公告技术要求的。
5.报价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6.出现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减少或减轻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报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8.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发布一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家数少于三家的,应当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召开议价会议时报价人满足三家,但经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评审,有效报价不足三家,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审议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报价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报价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报价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报价人(包括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报价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发布二次公告后,报名截止时间报价家数不足三家,公开采购议价时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报价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报价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报价人视为自动放弃。
十、议价结果
1.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报价人,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选中候选人1至2名,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选中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选中的,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可从选中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选中人,选中价按其报价确定。
十一、议价纪律
1.议价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集体议价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报价人或者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议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议价工作结束后,与议价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附件3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格书商务部分:
1、主要设备厂家企业资质
(1)本次项目中高清智能球型摄像机、智能周界为主要设备。
(2)本次项目中主要设备须与即有系统兼容。
(3)主要设备代理商注商资金不小1千万。
(4)主要设备厂家近三年企业信用等级均为AAA。(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5)主要设备厂家通过ISO/IEC 20000-1:201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6)主要设备厂家的产品质量、节能降耗符合AAA级GB/T 19022-2003/ISO 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标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7)主要设备厂家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含)以上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8)主要设备厂家须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9)投标人所投的硬盘录像机和摄像机的设计和生产符合ISO/TS 16949:2009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2、售后服务保证
为保障后期系统维护可靠性,设备发生故障后,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提供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
3、投标人需出具生产厂嘉对本项目授权书,(投标现场出示原件)。
4、主要设备需具有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5、投标人本次投标项目报价含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
技术部分:
视频输出支持1920×108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100TVL,红外距离不小于300米(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内置GPU芯片(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对人或车辆进入警戒区域后,设备可发出白光警示、声音警示,并启动智能跟踪功能(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设备支持可见光及红外光补光,可见光可识别距设备不小于50m处的人体轮廓(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镜头采用F1.2大光圈(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3Lux,黑白0.0001Lux(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550°/S,垂直速度不小于12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20°~90°。
支持不小于300个预置位,支持不小于35条巡航路径,支持不小于7条以上的模式路径设置,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可实现RS485接口优先或RJ45网络接口优先控制功能(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支持智能红外、透雾、强光抑制、电子防抖、数字降噪、防红外过曝功能。
支持区域遮盖功能,支持设置不少于24个不规则四边形区域,可设置不同颜色。支持3D定位、断电记忆功能。支持IP地址访问控制功能,支持定时抓拍或报警联动抓图上传ftp功能。
球机应具备本机存储功能,支持SD卡热插拔,最大支持256GB(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支持采用H.265、H.264视频编码标准,H.264编支持Baseline/Main/HighProf,音频编码G.711ulaw/G.711alaw/G.726/G.722.1/AAC。
支持区域入侵、越界入侵、徘徊、物品移除、物品遗留、人员聚集、停车,并联动报警。
具备较好的防护性能环境适应性,支持IP67,8kV防浪涌,工作温度范围至少可达-45℃-70℃。
具备较好的电源适应性,电压在AC24V±45%或DC24V±45%范围内变化时,设备可正常工作(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序列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人脸警戒球机 | 9 | 台 | |
2 | 4T监控硬盘 | 3 | 块 |
二、工业交换机
提供不少于24个千兆PoE电口,不少于1个千兆电口,不少于1个千兆光口。
支持IEEE 802.3at/af。
支持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x、IEEE802.3ab、IEEE802.3z
支持6KV防浪涌(PoE口)。
支持PoE输出功率管理。
千兆网络接入设计。
线速转发、无阻塞设计。
存储转发交换方式。
坚固式高强度金属外壳。
序列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视频交换机 | 2 | 台 |
噪声等效温差(NETD)在25mk及以下焦距(镜头):6mm。
视场角:25°×18.7°。
热成像图像尺寸(1280*720、704*576、640*512、384*288、352*288、320*240)。
支持数字图像细节增强功能。
支持区域遮盖功能。
支持智能行为分析目标过滤设置,可以设置人车属性参数进行目标过滤。
支持白热、黑热、融合、彩虹、铁红、深褐色、色彩、冰火、雨、红热及绿热、深蓝等12种显示模式。
支持可见光画面中叠加热成像视频图像,且热成像视频图像位置可设置。
能进行黑白名单设置控制访问的IP地址和MAC地址。
支持可见光和热成像双通道融合预览,且在画面中可显示温度信息。
可通过浏览器在热成像视频图像中设置点、线段、区域测温规则,至少可设置10个点,10个区域及1条线段。
支持不少于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
可在视频图像中显示设定点的探测温度。
可在视频图像中显示设定线段上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平均温度。
可在视频图像中显示设定区域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平均温度。
支持温度显示单位设置为摄氏度、开尔文或华氏度。
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温度信息的字体大小、及点、线、区域的颜色。
具有SVC设置。
具有数字降噪设置。
电源电压在AC24V±20%范围内变化时,能正常工作。
外壳防护等级:IP67。
设备支持至少在-40℃-70℃范围内正常工作。
支持移动侦测,信号量报警输入、输出及报警触发录像。
能进行黑白名单设置控制访问的IP地址和MAC地址。
具有H.265、H.264、Smart264设置选项,可将H.264格式设置为Baseline/Main/HighProfile。
支持不少于2路报警输入,2路报警输出。
支持不少于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
支持SD卡热拔插,最大支持不少于256GBSD卡。
具备热成像监控设备系统软件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具有双向语音对讲和单向语音广播功能。
支持防太阳灼伤功能。
红外照射距离不少于50m。
最低可用照度,0.01lx(彩色)。0.002lx(黑白)。
130dB宽动态。
具有透雾、强光抑制、背光补偿设置。
ROI感兴趣区域设置。
在20%的网络抗丢包环境中,设置预览图像效果良好,不卡顿支持周界报警过滤功能,对IPC上报的越界侦测报警和区域入侵报警进行去误报,可去除由树叶、灯光、车辆、阴影以及小动物引起的误报,支持设置检查目标为人体或车辆(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希捷硬盘健康功能,支持查看并显示希捷酷鹰系列硬盘温度、振动、链路稳定性健康状态信息。可查看最近7天内的硬盘状态详细信息(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对重要的数据能够进行备份,备份格式MP4和AVI可选,支持实时监测并显示系统正在进行的录像备份任务,可查看剩余录像大小、剩余时间、备份进度百分比和进度条(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报警事件、异常事件实时计算提醒,并以图标形式在监控界面上提醒用户,当有新事件发生时计数自动累加,当用户查看后计数自动清零。
支持报警输入触发一键撤防功能,撤防的报警类型可选(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通过客户端/IE远程配置视频预览权限功能,可设置登录密码查看相关通道视频(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可对视频画面叠加不少于10行字符,每行可输入不少于22个汉字(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通过IE预览和回放双目相机的立体声(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设置图案密码,用户通过绘制图案来解锁并登录。具有密码定时提示修改、删除功能,支持密码复杂度登记显示功能。新出厂设备需激活(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POS功能,可接入POS机,叠加POS信息到录像中,可按关键字搜索录像,可修改POS信息的字体大小和颜色,(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接入ONVIF协议、RTSP协议、GB/T28181协议的设备,可一键激活并添加局域网内IPC(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多屏输出,可设置不少于2组4屏显示输出,每组包含HDMI和VGA接口各一个,同一组内为同源输出,两组之间可以异源输出视频图像。支持64/36/32/25/16/9/8/6/4/1分屏预览。(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同时输出不少于4路 H.264编码、15fps、4000×3000格式的视频图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1/8、1/4、1/2、1、2、4、8、16、32、64、128、256等倍速回放录像,支持录像文件剪辑和回放截图功能(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可设置主码流、子码流进行录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即时回放功能,在预览状态下可回放任一通道5-120分钟内的录像文件(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VGA/HDMI同时解码输出(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可同时正放或倒放不少于8路H.265编码的视频图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对鱼眼IPC进行矫正,可设置180度全景、360度全景、PTZ展开、经纬度展开、3D半球展开、3D 180度柱形展开、3D 360度柱形展开七种模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可支持最大接入总带宽不少于640Mbps的8路视频图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可接入H.265、H.264、MPEG4、SVAC、smart265、smart264视频编码格式的IPC(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录像打包时间1-300分钟可设置(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智能检索回放功能:与支持智能检索功能的网络摄像机相连,进行智能检索回放时,前端通过设置线、四边形、矩形、全屏四种规则,可自动跳过未触发设定规则的录像,只播放触发规则的录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带有越界、区域入侵、进入/离开区域、人员聚集、快速移动、物品遗留/拿取、停车、徘徊、场景变更、虚焦、音频异常报警、PIR报警功能的网络摄像机接入与相关报警联动功能(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浓缩播放功能,录像回放中,有移动侦测、外部输入报警、智能侦测等事件发生时,视频按正常速度播放,其他视频自动按高倍速播放,且播放倍速可配置(前端IPC需支持智能侦测功能)(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即时存储和回放功能,可存储和回放设备断电、断网前一秒的录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将选中通道24小时内的录像文件按时间平均分配至多个窗口进行分时回放,窗口数量可配置,最大不少于16分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图片直存功能:接入卡口摄像机,卡口摄像机识别到车牌后可将图片直接存入NVR,NVR可联动录像、抓拍并保存图片、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可按通道、时间、车牌号码检索图片(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对画面顺时针旋转270度,对画面进行“左右”、“上下”、“中心”镜像翻转(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RAID0、RAID1、RAID5、RAID6 、RAID10、RAID50、RAID60和JBOD模式,可指定某一块硬盘为热备盘。可设置未进行读写操作的硬盘、Raid组自动处于休眠状态(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配置导入导出功能:可通过IE浏览器、客户端软件以文档的形式导入导出设备配置文件,并且用户可编辑该文档(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录像续传接收功能,接入具有断网续传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当样机与摄像机之间网络中断并恢复后,可自动接收摄像机内存储的视频图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整机热备份功能,设置一台设备为其他多台样机的热备机,最多支持不少于32台主设备,当主设备断网时,备份设备替换主设备进行录像,当主设备正常时,备份设备可回传录像文件至主设备(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对任一录像文件打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不少于1024个标签。NVR设备可添加的标签个数不少于8192(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接入带有客流统计功能的IPC,可检索客流量并按日、周、月、年统计生成报表(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接入带有热度图功能的IPC,可检索热度图并按日、周、月、年统计生成报表(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接入带有车牌侦测报警功能的IPC,触发报警时可联动录像、抓拍并保存图片、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可按通道、时间、车牌号码检索图片(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接入带人脸侦测报警功能的IPC,触发报警时可联动录像、抓拍并保存图片、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可按通道、时间检索图片(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通过客户端软件预览图像时,当网络带宽低于该通道码率时,自动抽帧处理,使预览画面无花屏、马赛克现象产生(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通过客户端软件远程回放图像时,可重新编码一路与主码流不同分辨率、帧率、码率的图像(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不少于10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支持硬盘热插拔和休眠(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将不少于2个网口设置不同网段的IP地址。(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客户端与设备端进行实时双向对讲。支持客户端与设备的IP通道进行实时双向对讲。(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远程管理IPC功能,支持对前端IPC批量远程升级。支持远程对IPC的参数配置修改(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定时、移动侦测、报警、移动侦测且报警、智能侦测和手动抓图功能,可进行不少于32路抓拍并存储1080P格式的图片(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对任一录像文件加锁、解锁,只有解锁后才可被覆盖(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系统备份功能,检测到一个系统异常时,可从另一个系统启动,并恢复异常系统(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支持不少于8个SATA接口,不少于1个eSATA接口,支持不少于2个USB2.0,不少于1个USB3.0接口。
支持不少于16路报警输入,8路报警输出接口(省部级以上检测检验报告)。
序列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智能周界 | 1 | 套 |
无人配电所烟雾报警采集装置以及烟雾传感器技术规格书
1. 总则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10kV配电所改造的高压柜烟感报警,集中采集项目。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未对本技术协议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出的设备完全符合技术协议和标准的要求。
1.4 本技术协议所引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1.5卖方负责将烟雾报警采集装置运行数据接入呼和浩特供电段调度主站以及接入当地监控系统。
1.6 按本技术协议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供买方确认。
*1.7 投标人应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在投标书中提出投标产品可能存在的接口设备及接口要求。在技术联络阶段,主动与招标方、相关接口设备厂家共同确定接口事宜,并将接口方案送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承诺因投标及技术联络阶段接口方案不同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因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时,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
*1.8 投标人应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投标人应在中标后七日内将选定的无人配电所烟雾报警采集装置及通信配套设备与呼和供电段调度主站进行联调联试或出具近三年的接口测试报告,测试装置要与实际型号一致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运行正常,如不能满足接入条件,招标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采取紧急措施,以确保工程进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 工程概况
2.1 产品名称:无人配电所烟雾报警采集装置
3. 标准
3.1 除非另加说明(在本技术说明书中),所供系统的设计及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必须遵循且不能低于下列现行国家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规范。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 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对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的特殊要求》(GB 7251.2-20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3部分:对非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配电板的特殊要求》(GB 7251.3-20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4部分:对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殊要求》(GB 7251.4-20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部分: 对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的特殊要求》(GB 7251.5-200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智能型成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B/T 7251.8-2005)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组合装置》(IEC60439)
《低压直流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JB/T8456-2005)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637-199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若投标方采用除上述之外的其它被承认的相关国内、国际标准.应明确提出并提供相应标准复印件,经招标方批准后方可采用。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满足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作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4.2 技术要求
4.2.1 型式:垂直壁挂式,全密封
4.2.2 外形尺寸(宽×深×高):500 mm ×300 mm ×260mm
4.2.3 防护等级:不低于IP3X
4.2.4 结构
4.2.4.1 组成:无人配电所烟雾采集装置2台、烟雾传感器30个。
4.2.4.2 喷漆:柜体在喷漆前应进行防锈处理,使用耐久性的油漆进行喷漆,采用无眩光漆,喷漆颜色待设计联络时确定。
4.2.4.3 柜体采用高强度全封闭柜式结构,由钢板及骨架组成,采用刚性好、有一定耐热能力的钢板,外壳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辅助钢板厚度不小于1mm,柜面板及骨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保证操作时柜面板及骨架无变形。
4.2.4.4 柜上方应标有柜名,形式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4.2.4.5 柜内应按设计联络的要求安装指示灯、按钮、操作开关等元器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
4.2.4.6 柜内配线
柜内配线的外皮颜色为:黑色 0.5 mm2
柜内配线均采用阻燃电缆(线),铜芯,可动部分过渡应柔软,并能承受住挠曲而不致疲劳损伤,柜内配线应有不掉色编号,方便查线。
4.2.4.7 端子排的设置
4.2.4.7.1 端子排距柜顶不小于100mm。
4.2.4.7.2 端子排的设置应使运行、检修、调试方便,并应考虑设备与端子排的位置对应。端子排导电部分为铜质,端子的选用应根据回路载流量和所接电缆截面确定。端子排与电缆(电缆芯应为硬铜线)应连接可靠。每一安装单位端子排均在最后预留不少于5个端子。
4.2.4.8 柜内应有安全接地构件,连接处应保证可靠接地并有明显接地标记。
*4.2.4.9 监控装置采用西门子S7-200 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通讯接口采用 RS485 接口,数字量采集点不少于50个。柜内配置24V直流开关电源,为烟雾报警装置提供电源。
4.2.5 高压柜烟感集中器技术参数
4.2.5.1 输入电源额定电压:单相交流220V
4.2.5.2 输入电源额定频率:50Hz
4.2.5.3烟感接入开入量为空接点信号。内部提供开入量电源为24v直流。
4.2.5.4 对接入开关量进行防抖处理,硬件滤波≤4ms,软件滤波4ms-60s可设。
4.2.6.1 整流柜的主要部件:高频开关电源模块、集中监控模块、通讯处理模块。
4.2.6.3.2 工作原理:PLC智能控制器作为采集运算核心,通讯接口采用 RS485 接口,可与微机保护系统统一规约,并进行远动监控。
4.2.7.附件及尺寸
交流电源输入线一根(0.5-3KVA);使用手册一本;
5.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5.1 一般要求
5.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AUTOCAD电子文本。
5.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5.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卖方应在15天内给出全部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并经买方确认。
5.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阶段的具体要求。
5.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5.1.6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5.1.7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6套/每型号设备。电子文本2套。
5.2 技术文件和图纸
5.2.1 投标时投标者应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5.2.1.1 柜面布置图;
5.2.1.2 系统原理图;
5.2.1.3 设备的产品样本;
5.2.1.4 主要元器件的型号、生产厂商及产品样本;
5.2.1.5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手册;
5.2.1.6 设备设计、生产所依据的标准;
5.2.1.7 设备整体及主要元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
5.2.2 设备出厂时卖方应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5.2.2.1 设备安装图;
5.2.2.2 电气原理接线图;
5.2.2.3 柜面布置及端子排图;
5.2.2.4 设备明细表;
5.2.2.5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手册;
5.2.2.6 出厂试验报告;
5.2.2.7 设备外形尺寸、运输尺寸图。
5.2.2.8 培训手册;
5.2.2.9 高压柜烟感集中器清单。
卖方在设备出厂前向买方及设计院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装箱资料。装箱资料的内容应满足配套供货检测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及维护的需要。
以上所有资料上注明版次。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5.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5.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买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5.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5.2.4.2 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5.2.4.3 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5.2.4.4 卖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5.2.5 卖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买方提出具体清单,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5.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5.2.5.2 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5.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5.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6. 性能验收试验
6.1 概述
6.1.1 本章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要求。
6.1.2 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星期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6.2 工厂检验
6.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6.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6.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6.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6.3 性能验收试验
6.3.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时否符合本招标文件附件1的要求。
6.3.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6.3.3 性能试验的时间:一般在设备试运至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方商卖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6.3.4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卖方要按本章节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
6.3.5 制造、安装和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6.3.5.1 材料试验
6.3.5.2 出厂试验
6.3.5.3 性能验收试验
6.3.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有关标准
6.3.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卖方提供,参加方配合。卖方也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6.3.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7.联络及技术服务(含培训及现场服务)
7.1 设计联络
参见服务清单。
7.2 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现场培训
●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
●三个月试运行期间的服务(由厂家建议)
●保证期内的服务
在上述现场服务中要求;
●培训语言为中文
●现场验收完成并经招标人批准后,设备将投入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期间的技术服务由工厂根据所供设备要求提出建议。
投标人应提出技术服务的人数、期限、内容及安排。
设计联络相应的费用投标人应承诺包含在总价内。
物资需求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无人配电所烟雾报警采集装置 | 台 | 2 |
8.投标人商务资质要求
8.1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要求此次所投设备的厂家为此设备生产厂家,代理商或贴牌代理商无效。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8.2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8.3 投标厂家需提供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8.4 进口产品投标人需取得制造商或(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须携带原件备查)。
8.5 进口设备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产品,提供产品报验单,不提供视作不响应本次开标。
8.6 投标厂家中标后必须保证仪器质量,整套仪器及配件质保期必须保证在3年,长期免费提供售后和技术支持。
8.7 投标人免费提供设备的技术咨询及现场培训。
蓄电池技术规格书
1.产品应遵守的标准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应遵守的标准包括(不限于此):
上述标准以最新版为准。
2.技术要求
序号 | 项 目 | |
1 | 蓄电池容量(Ah) | 100 |
2 | 单只蓄电池额定电压(V) | 12 |
3 | 蓄电池浮充电电压(V/只,25℃) | 13.5 |
4 | 蓄电池浮充电电流(mA) | 2mA/Ah |
5 | 蓄电池均衡充电电压(V/只,25℃) | 14.1 |
6 | 蓄电池均衡充电电流(A) | 10 |
7 | 蓄电池均衡充电时间(h) | 12~24 |
8 | 蓄电池补充充电电流(A) | 2mA/Ah或200mA/Ah |
9 | 蓄电池补充充电时间(h) | ≤24 |
10 | 蓄电池内阻(mΩ/只) | ≤4.5 |
11 | 蓄电池开路最大电压差(mV) | 100mV |
12 | 蓄电池浮充时最大电压差(mV) | ΔU≤480 |
13 | 蓄电池开阀压力(kPa±kPa) | 10kPa~49kPa |
14 | 蓄电池闭阀压力(kPa±kPa) | 1kPa~10kPa |
15 | 25℃时蓄电池浮充寿命(年) | ≥10 |
16 | 蓄电池气体复合效率(%) | ≥98 |
17 | 外壳材料 | ABS(V0级阻燃料) |
18 | 每月自放电率(%) | <3.5 |
19 | 密封工艺 | 橡胶圈机械密封和密封胶密封双重密封或橡胶圈机械密封和热封双重密封 |
20 | 电解液吸附系统方式 | AGM超细玻璃丝纤维阴极吸附式 |
21 | 蓄电池间连接板电阻(mΩ) | ≤0.038 mΩ |
22 | 蓄电池正极板厚度(mm) | ≥4.2 |
24 | 蓄电池负极板厚度(mm) | ≥3.5 |
25 | 单体蓄电池外形尺寸(mm) | ≤330×173×223 |
26 | 单体蓄电池重量(含酸) | 28Kg≤电池重量≤32Kg |
需要提供蓄电池的应用曲线及图表
3.培训
免费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及现场安装指导。
4.质量保证
蓄电池设计寿命应不低于10年,自到货签收之日起5年的质保期限。
物资需求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蓄电池 | 12V 100AH | 块 | 18 |
3.投标人商务资质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投标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3.3 投标厂家需提供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3.4 进口产品投标人需取得制造商或(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须携带原件备查)。
3.5 进口设备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产品,提供产品报验单,不提供视作不响应本次开标。
3.6 投标厂家中标后必须保证设备质量质保期必须保证在3年,长期免费提供售后和技术支持。
3.7 投标人免费提供设备的技术咨询及现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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