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双争”标语及评比栏制作招标公告

某部“双争”标语及评比栏制作招标公告


某部“双争”标语及评比栏制作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双争”标语及评比栏制作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警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制作“双争”标语、评比栏、五角星、红旗、姓名牌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2招标范围:制作“双争”标语、评比栏、五角星、红旗、姓名牌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 (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期之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7至2020-09-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与祁连街交口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3层2314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 4.“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期之后)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9-23 09:30,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与祁连街交口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3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警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造纸厂小区105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与祁连街交口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3层
邮编:

073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人:赵工
电话:

****-*******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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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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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jkgczx@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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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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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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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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