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第六标段)
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第六标段)
(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城步县五团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初步设计的批复》(邵农业【2020】61号)和城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审字【2020】1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城步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辖五团镇的金树村、中山社区、金童山村、腾坪村、蜡里村、白水头村、巡头村等;兰蓉乡的尖头田村、青云村、水源村、黔峰村、会龙村等;西岩镇的兴松村、永丰村、一居委、二居委、江和村、七里坪居委会等共3个镇18个行政村居。
2.3 规模: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湘农发[2020]5号)要求,确定该项目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兰蓉乡及西岩镇,建设高标准农田2.25万亩,改良酸性土壤500亩,改良贫瘠土壤10000亩,新建排渠7.63公里和灌渠61.59公里,扩建加固山塘3口,新建拦河坝17座,维修加固拦河闸坝3座,滴灌蔬菜基地1000亩,新建机耕道13.17公里,修建农田废弃物收集池225座和生物通道25处,安装太阳能诱虫灯20盏,属于水利工程。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标段
2.5 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DB43/T 876-2014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务院第279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根据工程建设地点布置情况进行合理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5个标段,各标段造价和建设地点详见标段划分表。
标段划分表 招标总金额:2863.99万元
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的15个标段 | 标段名称 | 涉及行政村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1标段 | 西岩镇一居委、二居委 | 279.08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120日历天/标段 | |
2标段 | 西岩镇七里坪、江和村 | 154.63 | |||
3标段 | 西岩镇江和村 | 177.13 | |||
4标段 | 西岩镇兴松村 | 246.88 | |||
5标段 | 西岩镇永丰村 | 207.50 | |||
6标段 | 五团镇中心社区 | 288.95 | |||
7标段 | 五团镇巡头村、蜡里村、白水头村 | 234.06 | |||
8标段 | 五团镇腾坪村、金童山村 | 208.09 | |||
9标段 | 五团镇金树村 | 201.60 | |||
10标段 | 兰蓉乡会龙村、尖头田村 | 180.28 | |||
11标段 | 兰蓉乡青云村、水源村 | 172.21 | |||
12标段 | 土桥农场茅坪镇土桥农场第一、二蔬菜基地、金紫乡三江村集体经济蔬菜基地 | 146.94 | |||
13标段 | 兰蓉乡黔峰村 | 112.77 | |||
14标段 | 西岩镇三水村、项目区外三水村、联合村、长乐村填平补齐项目 | 112.50 | |||
15标段 | 全项目区土壤改良 | 141.30(本次招标不含该标段)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建厅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能在网站上查询,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近期连续六个月(2020年2月-2020年7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网址和查询密码;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潜在投标人只能选择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同时投两个标段的视为无效投标(以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查询为准,同时递交两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视为参加两个标段投标,所递交的所有标段均为无效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该标段按中标人候选人排序依次顺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4.1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09月16日~2020年09月22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纸质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清单及其他资料费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其费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采用电子支付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购买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查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支付凭证,如下载招标文件标段与投标人所投标段不一致,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shao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2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8.开标时间8.1 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09时3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农业农村局,电话:****-*******;和城步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1.1本项目投标人于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本项目《诚实守信承诺书》原件,未递交者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保存承诺书原件。11.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人不给予补偿。11.3鉴于本次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特殊性,投标单位原件需在评标结束后方可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特注:招标公告中未标明标段号的,属所有标段共同内容。请特别注意。
12.联系方式招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7 8694 52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杨家将村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77*****900
附件:
诚实守信承诺书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我单位和我本人已经全文研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意其中载明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及其他各种关于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规定,自愿前来投标。
三、我单位以独立个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决不参与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四、如果有幸中标,我单位和我本人愿意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建设项目工程,所建工程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DB43/T 876-2014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质量标准。
《诚实守信承诺书》签署页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号:第标段 开标日期:2020年月 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签名称,盖公章)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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