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窗口证件制作与材料归卷服务 招标公告

市政窗口证件制作与材料归卷服务 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市政窗口证件制作与材料归卷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政窗口证件制作与材料归卷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B********

3、预算编号:00-20-415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就业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进行信息输入、证件制作和更新、证件复查、证件发放、证件快递寄发前的整理归纳、以及协助档案整理等工作。2)以每日信息输入量为标准(包括所有受理材料的信息录入),根据业务类型的分类,当天须完成后天需要发放的证件。另,同时对每本制作完毕的证件进行复查,要求正确率100%。3)确定1--3名工作人员到指定工作场地工作,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能熟练每个环节操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4)严格执行相关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并确保证件及证件制作所需的数据信息、证件材料不泄露、不外流、不遗失。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项目联系人:许敏联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1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9-16 17:00:00至2020-9-23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须自2020年9月16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至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00号3号楼201室进行审核。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本)。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2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9-28 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开评标室2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报价文件3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磋商会。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科技人才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邮编:200235邮编:200000
联系人:朱丽娜联系人:顾凯
电话:********电话:136*****422
传真:***-********传真:********0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制作 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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