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利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利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现将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医疗卫生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名称、数量、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及预算
序号产品名称金额(万元)产品数量(台/套)小计(万元)备注
1液质联用仪*******进口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政策依据
原因:为满足医院临床业务发展的需要,我院拟采购液质联用仪1台,须具备功能如下:
设备分辨率不低于140,000 FWHM (m/z≤200);检测的标准质量范围:内标法<1ppm,外标法<3ppm;灵敏度为500fg丁螺环酮,S/N>100:1;具备化合物痕量检测及分析、二级碎片离子捕获等功能;支持高性能离子源离子化模式,抗污染能力强,设备稳定性好。
通过市场调查,国产设备无法完全满足上述功能要求,同时该产品既不属于国家鼓励进口、也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产品。综上所述,为满足医院临床需要,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四、专家论证的意见
详见附件专家意见扫描件
五、专家名单
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
魏中南湖北省妇幼保健医院主任139*****588
许爱萍武汉市中医医院主任139*****985
马江宏武钢职工总医院工程师186*****855
郑家志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主任136*****769
吴林兵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136*****315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020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23日
供应商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利川市清江大道58号
联系人姓名:陈科长
联系电话: ****-*******
采购监管机构:恩施州财政局(207室)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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