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市政养护路灯灯泡及镇流器招标公告

2012年下半年市政养护路灯灯泡及镇流器招标公告

合肥政务区2012年下半年市政养护路灯灯泡及镇流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杰灵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政务区2012年下半年市政养护路灯灯泡及镇流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2CGZJ1282

2、项目名称:合肥政务区2012年下半年市政养护路灯灯泡及镇流器采购

3、项目概算:27.34万元

4、项目内容:

合肥政务区2012年下半年市政养护路灯灯泡及电子镇流器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需求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两家或以上供应商与投标。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2年08月22日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6楼3号谈判室

3、谈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6楼3号谈判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22日9:00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08月08日上午08:00至2012年08月16日下午17:30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请在谈判前,携带谈判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谈判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报名、咨询及图纸、光盘资料领取联系电话:****-*******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hfzfcg.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汇款凭证,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谈判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谈判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前注:1)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2)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3) 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说明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对本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6条的约定联系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项目说明一、货物需求序号项目规格单位数量参考品牌1灯泡400W只200飞利浦、欧司朗 2灯泡250W只200飞利浦、欧司朗 3电子电子镇流器400W只200 4电子电子镇流器250W只200 注:投标人须按上表列明的规格数量报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供货时据实结算,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二、智能调光电子电子镇流器技术要求及参数1、具有可靠的过压保护功能:当供电电压超过额定电压的20~25%以上时(例如380V)时,电子电子镇流器必须自动断开输入电源,确保电子镇流器不受损毁。当电压恢复至正常时,电子镇流器必须自动启动并正常工作。2、灯管失效保护功能:当灯管失效或无灯管时,要求电子镇流器每次间隔1分钟再启动。连续5次启动失败后,电子镇流器自动关闭启动电路,不得再进行启动,以保护电子镇流器和供电线路安全。3、电子镇流器具备调光功能:调光时间、功率必须应业主要求,调光过程不得有闪烁。调光时序、功率要求:开灯后100%功率输出,5小时后60%功率输出直到供电中断。产品功率因数要求大于0.95,寿命不小于20000小时。4、智能调光电子电子镇流器优先采用具有国家重点节能产品证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软件注册权)的专利产品。5、投标人如中标须提供电子镇流器的样品交采购人进行功能测试,如未能提供或者提供的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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