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重固镇2020年水生态修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b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c.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d.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e.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f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固镇2020年水生态修复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z894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内容为污水排口收集处理生态净化廊道系统及净化槽、曝气增氧系统、净化设备安装,人工湿地及生态系统中植物种植及附属工程等,为通过优化生活环境、加强日常维护等水体修复、维护措施、改善河道水质、常态化养护,最终保障8条河道实现2020年底全面消除劣五类的目标. 5、交付地址:青浦区 6、交付日期:根据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9、最高限价:*******元 10、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一年。 11、项目联系人:周兰兰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16 2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3 2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如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请上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6. 《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加盖公章)7.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16 22:00:00至2020-09-23 2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供应商须在报名时间内早上8:3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 515室进行现场验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法人签字及签字章无效),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0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0-10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青浦区重固镇福泉山路628号 | 地址: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 | | 邮编:201706 | 邮编:201700 | | 联系人:卜引芳 | 联系人:周兰兰 | | 电话:******** | 电话:59203378 |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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