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提取罐等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提取罐等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宁乡县人民医院提取罐等医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宁乡县人民医院的委托,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乡县人民医院提取罐等医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采购编号:NXZFCG-HG-2012-24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湘政采代(乙)字 第12025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
五、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影印件;

(3)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影印件;
(4)企业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影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六、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2012年08月08日起至2012年08月14日止,每天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认购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3、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2年08月15日上午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2年08月15日上午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612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980.00元整至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会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1)交纳现金到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讫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2)交纳现金到银行的,代理机构收到银行盖章确认的现金缴款通知单回执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3)转账方式交纳的,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帐,投标人凭银行相关证明至代理机构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
3、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
帐号:7310 214 000 000 000 948

采购人:宁乡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宁乡县一环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33*****628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宁乡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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