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招标公告
为保证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选聘物业服务公司项目的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选聘物业服务公司项目
(二)项目地址: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各网点
(三)服务范围:为青铜峡联社机关大楼、营业网点等提供后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会议服务管理、职工食堂管理等
(四)项目负责人:贾 雯;联系电话:****-*******
二、资质要求
参加招标的公司必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正常经营3年(含)以上,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有固定服务机构,外地公司必须在宁设立分公司,服务人员应具有上岗服务证,炊事员具有有效健康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其他企业或我社合作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三、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公司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必须为原件复印);
(六)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银行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8月);
(七)至少2份近三年政府或金融单位相关案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八)其他。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招标期限和岗位配置
(一)合同期:
计划合同期为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人员数量和岗位配置:
按照现行岗位配置,用工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见附件)。四、具体服务事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1.负责联社办公各楼层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廊、卫生间、会议室、核心高管办公室及室外绿化带等区域)的保洁服务;
2.负责联社机关餐厅、网点餐厅餐食服务,餐厅卫生等保洁服务。
(二)服务标准:
1.联社办公各楼层公共区域(包括各层楼梯、走廊、卫生间、会议室、核心高管办公室及室外绿化带等区域)每天全面打扫一次,不间断巡回保洁;
2.负责联社机关、各网点员工三餐服务,所有餐厅从业人员均要持证(健康证)上岗。
(三)服务质量:
1.地面:无废杂物、烟头、纸屑、积尘;
2.玻璃及灯具:明净、光洁、无积尘、污迹;
3.卫生间及各种设备清洁,无水锈、无异味;
4.工作餐做到色、香、味俱全;
5.保持厨房清洁卫生,食物新鲜卫生、对餐具做到“一清三消毒”;
6.严格遵守我社相关岗位人员管理规定及我社的保密制度规定。
(四)服务人员基本条件:
1.年龄:60岁以下;
2.持有证书:炊事员有效健康证等岗位所需证书;
3.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和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疾病;
5.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赌博、吸毒、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6.与物业服务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须在2020年9月23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材料送至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联系人:贾雯
电话:****-*******
地址:青铜峡市银河街26号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楼办公室。
六、招标文件发放
本项目收取招标费200元(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9000元(开标后,未中标企业予以退回)。报名企业资质审核完成后,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办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凭缴费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缴费账户信息:
(一)招标费账户
户名: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服务费
开户行: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三)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至少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单位账户转账缴纳,不允许现金缴存,不缴、迟缴或未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的按无投标资格处理。开标现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备查。
报名单位须在缴款凭证中注明:公司名称、“保证金”字样。
七、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的情况下,坚持总项目报价的最低价中标原则。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以转账方式全额退回原账户,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全额退回;
(二)中标企业按中标价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完毕。如果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方造成损失,将履约保证金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招标方。
十、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
十一、其他
(一)不论投标人是否入围投标或是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其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公告由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0年9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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