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大街亮点片区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蔡甸大街亮点片区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 ****************2P | ||||||||
报建名称: | 蔡甸大街亮点片区综合整治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37 | ||||||||
招标项目名称: | 蔡甸大街亮点片区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蔡甸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涂前宾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韩则陈 | 招标联系电话: | 153*****860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吴利艳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9*****986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太丰路至汉江路段)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房屋建筑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新福路至太丰路整治楼栋47栋,整治面积32.4万平方米,,具体详见蔡甸大街亮点片区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4735.23 | 立项批准文号: | 蔡发改设计【2020】207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0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0-09-16 15:00 ~ 2020-09-21 15: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4735.23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才茂街42号)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20-09-22 1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29号振业国际酒店三楼子期厅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0-09-23 11:00 ~ 2020-09-24 11: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0-09-24 11:30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全程参与投标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以下所列的证件原件(年检有效;新版证书可扫描二维码的应保证复印件上二维码可扫描)及全套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提交的证件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要求与提供的原件一致,资料不齐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本次原件采用一次性审查,不接受补充资料。接受核验原件如下: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学历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及社保局开具的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连续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材料由社保局盖章确认,提供查询的网址、账号及密码);4、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以上所有承诺需明确处罚金额);5、企业无违法转包分包项目承诺书,无拖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无拖欠分包工程款、无围标串标行为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以上所有承诺需明确处罚金额);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9月—2020年9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及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明确处罚金额);7、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17年9月—2020年9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后);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结果记录(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9、在武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及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10、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需包含以下内容:Ⅰ未被责令停业的;Ⅱ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Ⅲ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Ⅳ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现场接受原件审查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0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29号振业国际酒店三楼子期厅。以上提供证件不齐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对递交的所有资格预审证明文件提供书面真实合法性承诺,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逾期到达或现场核验未能通过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按签到的先后顺序)。 | ||||||||
备注: | 根据《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分散开展资格预审操作细则》的规定,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由招标人确定;2、请各投标申请单位代表参加资格预审时提供个人健康绿码(如果没有绿码,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健康证明);3、疫情防控期间,给大家代来不便,请予以理解。(注意事项:资格预审场地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超过37.3℃的人员将被拒绝进入资格预审审查现场);公共场所应正确佩戴口罩,尽可能与他人保持距离;尽量少触摸公共区域物品,如接触请及时洗手;资格预审结束后不得在场所内逗留聚集,立即离开现场。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施工招标项目,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的,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数量进行限制。 |
标签: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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