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询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办公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移动电话E-mail
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一票制,含17%的增值税及送到厂仓库运费)注册资金制造商
出炉小车(其它详见技术协议及图纸)(共190台)(要求必须注明单价和产地,否则报价无效)
是否同意分项中标同意(不同意请注明)
报价有效期至少保证本标签批下来,价格可执行,中标后要求涨价或放弃者,扣除投标保证金。
报价方式传真报价或电子邮件
qhyhzbb@163.com付款方式预付30%,货到验收合格付清余款(新客户无预付款)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7天内交货完毕。 请注明最快的交货时间:
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及技术清单要求
交货地点青海西宁市大通县黎明路111号青海宜化化工生产仓库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中的Ⅱ类评标法
(见附件《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管理办法》)"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总金额的5%(帐号见下)扣往来请注明:
直接交请注明(电汇的保证金单据上备注栏注明为投标保证金):"
技术偏离(如没有请注明“无”,否则视为认同)
商务偏离(如没有请注明“无”,否则视为认同)
其他经技术交流沟通后,在竞价过程中,严禁私自更改生产厂家。请传真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及同行业业绩证明表。招标项目中(拍卖除外)首轮报价最高的客户直接淘汰,请各投标商谨慎处理
招标结果请于开标后上网htpp://218.200.151.170网上查询
备注如传真报价请电话确认,标书由本询价表、报价清单及青海宜化投标协议组成,请务必一同传真至招标中心,否则报价无效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盖章:(请盖在下方空白处)
招标办联系人:周丽
189*****216 电话:
****-******* 传真:
****-******* 7833061
技术咨询:张鹏
138*****876开标时间:2012年8月9日15:00 开标地点:青海西宁大通县青海黎明化工办公大楼二楼招标办
请于2012年8月9日15:00 前传真报价并将报价清单发电子邮件,其他条款按询价单要求发传真确认。
说明:
"1.本询价表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如无相应填写内容请注明""无"",否则做废标处理
2.如对技术参数或工期、付款方法等有异议请在“技术偏离”或“商务偏离”中注明
3.制作标书中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请加盖红章,标书分为商务与技术两部分,标书封装后加盖红章
4.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总金额的5%
5.代理商要求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标结果可查询宜化网站
http://218.200.151.170/ 7.保证金账户相关: 公司名称: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青海铝厂支行 账号:
****************1152
8.通知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是投标时的单位即以投标单位章为准
9.集团招标中心监督电话:
****-******* *******"
青海宜化招标中心
2012-8-7
欢迎您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集团监督电话:赵小红
139*****996;蒋源芳
138*****555;李锐
138*****516;陈文凤
139*****589;周文
150*****766 设备维修协议甲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与xx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青海宜化电石事业部出炉小车设备的维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要求双方共同遵守:一、协议工作内容及范围:1、维修协议范围:电石所有小车修复2、工作内容:出炉小车损坏或烧坏的大架、轴、挡铁、轴座、轴承、小车轮、拉耳等修复严格按控制表执行(由乙方提供小车修理过程控制表,甲方技术员监督确认)。3、合同履行期限: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4日4、材料提供材料、配件(槽钢、大架、轴、挡铁、轴座、轴承、小车轮、拉耳等)由甲方提供,辅材(氧气、焊条)由乙方提供。5、补充说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内有其他不属本协议范围,若新增其它项目或其它设备检修需乙方施工,双方协商,费用以预决算按定额结算。二、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1、合同费用:维修项目、数量、金额、工期日常维修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工期(年)金额(元/月)备注出炉小车台150一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本合同开工日期为:2012年8月15日,结束日期为:2013年8月14日,为期:一年,本报价不含税2、付款方式:每月20日甲方以劳务费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款项。三、工作标准1、保证所辖区域内所属备用小车和运行小车完好率100%。2、设备维修及时率100%。3、检修质量合格率100%。4、轻伤以上事故为零。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小车的技术总负责,并有四名技术员监督、指导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2、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甲方承担委托设备的备品备件。4、甲方承担委托设备在维修协议期内的各种改造费用。5、甲方负责提供基本的维修作业厂房。6、甲方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及库存管理,并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及最低库存量。7、甲方有权审批乙方提出的检修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及乙方提出的维修和设备改造方案。8、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表彰、处理。9、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10、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对辖区设备设施的突发故障进行及时检修,并对乙方人员可能出现的违章或失职行为做出处罚。11、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建议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12、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与乙方终止该协议,但当月费用会以整月费用与乙方结算。13、乙方的检修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或检修过程中出现拖沓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考核。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有8人以上的维护人员队伍(公休日除外)。2、乙方有责任教育自己的员工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员工在维修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进行赔偿。3、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与维修设备相符合的维修技能。4、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如:电焊、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5、乙方在维修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维修人员,如有更换,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6、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的设备管理提出修改建议,协助甲方主管人员进一步完善其设备管理制度。7、乙方有权参与并协助甲方制定维修和工艺设备改造计划及方案,所涉及到设备技术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8、乙方负责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工具:包括电焊、气焊、切割、扳手等基本维修设备。9、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10、乙方须承担因所配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的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1、乙方有权制止甲方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损坏设备的任何违章操作行为;并及时上报甲方设备主管人员。12、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小车修理过程控制表;认真执行甲方的设备管理制度。1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14、乙方负责提供所属维修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15、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资质证件年审费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6、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食住、交通和通讯工具的配备。17、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派维修人员详细个人信息资料。18、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19、乙方为甲方进行现场巡检、维修和进行现场工作中所有的安全事宜包括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20、乙方维修中如使用外委劳务,应自行办理各种劳务使用手续。21、乙方应设专职安全员,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维修过程中的各项安全事宜。a、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b、乙方要根据国家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承担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c、乙方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22、乙方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票。2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检修组织机构,包括各专业检修小组详细分工,便于甲方对乙方的检修工作进行监督。24、乙方在没有技术能力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完成维修任务时由甲方负责外协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25、在乙方维修设备时出现技术上的欠缺,要求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时,必须向甲方主管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执行。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以及不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均有过失,将按过失程度分别承担责任。2、如由甲方支付不及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甲方将从费用中扣罚所采用的措施费用,并扣除维修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3、如因违约等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自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盖章) (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合同签订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