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城区道路隔离护栏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城区道路隔离护栏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康市公安局城区道路隔离护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6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20038-0024
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城区道路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91906_94426.jpg">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城区道路隔离护栏
数量: 5000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4545米的A类防眩型护栏的供货、配送、安装及售后。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内交付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8: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8:3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1、政采贷 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 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 2、履约保函 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 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 3.风险提示 (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 (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 (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公安局
地 址:丽州北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关亮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市华丰西路1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48
质疑联系人:施明皎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联系人 :章程瀚
监督投诉电话:188*****858
附件:********88/20209/918a6e65-f213-4a15-868c-104cee764639">2020年10月16日上午8时30分-永康市公安局城区道路隔离护栏采购项目.doc
********88/20209/22de55ac-daff-425d-9222-f91e7f7192c1">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宣传.rar
********88/20209/b4101e56-136a-4110-8b4e-bd37fd7ec0a0">合法性审查意见.jpg
标签: 道路隔离护栏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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