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悦广场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童悦广场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童悦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童悦广场建设项目已由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以 鄂发改字[2012]13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广场占地面积4877.49平方米,广场地面及道路824.14平方米,花池两座面积409.5平方米,木凉亭一座面积30.8平方米,张拉膜凉亭一座130.95平方米,公园彩色音乐旱地喷泉一座,整块湖石峰300吨,湖石300吨,艺术帆船一座(钢架),花岗岩浮雕墙397.13平方米,公园绿化面积3067.97平方米,木椅工程,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垃圾桶等项目建设。
2.2工程建设地点:阿里河镇青年路
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暂叁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报名。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五大员证,上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毕业证、社保证明、身份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外进施工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注册手续,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近两年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 8月 13日至2012年8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在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当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日 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
联 系 人:沈 威 邮 编:021008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cdzbdl@126.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