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庄镇初级中学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张庄镇初级中学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沂南县张庄镇初级中学宿舍楼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沂南县张庄镇初级中学宿舍楼工程,设计为框架结构,地上4层,建筑面积约2184平方米,投资约180万元;

2、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土建、安装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2年8月13日17:00 前,到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

(2)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

(4)临沂市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

(5)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所需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拟投入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工程所需人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1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9)外地企业进临须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1)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12)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须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南县张庄镇初级中学宿舍楼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3 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四、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缴纳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购买招标文件(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3日(每天8:30-11:30 14:00-17:00)前。

资格预审文件须密封送至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2.领取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沂南县张庄镇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聂工 卢工 联系电话:****-******* 151*****910

地点:沂南县政务大厅18号窗口

2012年8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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