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消防器材一批招标公告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消防器材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器材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0-N-G-016
项目名称:消防器材一批
第一标:救生类;第二标段:常规类;第三标段:破拆类;第四标段:侦检类;第五标段:排烟类;第六标段:其他类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肆佰万元整(¥:*******.00);其中第一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其中浮艇泵预算: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机动消防泵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液压破拆工具组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第二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元整(¥*******.00);第三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其中O型钩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刺穿式破拆水枪预算: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多功能破拆组套预算: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第四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第五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D型钩预算: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防爆排烟风机预算: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锂电池排烟机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汽油驱动排烟机预算: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水驱动排烟机预算: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第六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空气充填泵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196000.00)】
注:各投标单位投标价格均不得超过以上分项预算及总预算,否则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第一标:救生类 | ||||
1 | 消防头盔 | 个 | 50 | |
2 | 液压破拆工具组(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组 | 3 | |
3 | 气动起重气垫 | 个 | 1 | |
4 | 机动消防泵(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台 | 2 | |
5 | 浮艇泵(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台 | 1 | |
6 | 液压破拆工具组液压油管双头 | 个 | 3 | |
7 | 气动起重气垫气管 | 根 | 3 | |
第二标段:常规类 | ||||
1 | 地面透视生命搜索探测仪 | 台 | 1 | |
2 | 安全绳包 | 个 | 500 | |
3 | 挂钩 | 个 | 300 | |
4 | 包布 | 个 | 500 | |
5 | 轻型三分水器 | 只 | 55 | |
6 | 轻型二分水器 | 只 | 55 | |
7 | 抢险救援手套 | 付 | 500 | |
8 | 消防手套 | 付 | 500 | |
第三标段:破拆类 | ||||
1 | 多功能破拆组套(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组 | 1 | |
2 | 多功能腰斧 | 把 | 20 | |
3 | 多功能消防水枪 | 把 | 30 | |
4 | 刺穿式破拆水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把 | 2 | |
5 | 转角水枪 | 把 | 6 | |
6 | O型钩(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个 | 1000 | |
7 | 消防员智能作业助手 | 台 | 10 | |
第四标段:侦检类 | ||||
1 | 单兵定位搜救及应急通讯系统 | 套 | 1 | |
2 | 避火服 | 套 | 4 | |
第五标段:排烟类 | ||||
1 | 锂电池排烟机(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台 | 1 | |
2 | 水驱动排烟机(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台 | 1 | |
3 | 汽油驱动排烟机(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台 | 4 | |
4 | 防爆排烟风机(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台 | 2 | |
5 | D型钩(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个 | 300 | |
第六标段:其他类 | ||||
1 | 空气充填泵(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套 | 2 | |
2 | 自触发式定位救生衣 | 套 | 2 | |
3 | 自触发式定位救生衣显示终端 | 套 | 1 |
2、交货地点: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3、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
4、质保期:除特别要求外免费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二年(除特殊要求外),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3、********6(系统问题咨询):139*****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215002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2.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4、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联系人:高旭东
电 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路丽丽 潘莉莉
电 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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