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升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WYGC2020-G-017号
2、项目名称: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升级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00)
4、建设背景及项目概况:
4.1建设背景
自2014年苏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国交警系统中率先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以来,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取得了良好的使用效果,为实现苏州交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护民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整体执法水平提升提供了重要保障。2019年5月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颁布实施,对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执勤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设备运维、数据管理及应用、核查监管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苏州市检、法机关及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也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但随着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设备老化问题也日渐突出。2018年以来,交警支队法制办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的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因长期使用,设备老化,出现故障、电池续航时间不足等问题日渐增多,导致执法视频数据丢失、缺失情况时有发生,给法制部门和办案单位开展案件办理、核查监管、应诉复议调取证据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导致应诉复议案件举证困难、工作被动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尽快对原有的执法记录仪设备及采集工作站进行全面更新,以确保路面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取证以及各单位执法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保障民警、辅警及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2建设目的
根据《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执法全程视音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视音频设备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支队直属各单位交通管理工作需求并兼顾长远,进一步创新应用,融合队伍管理数据和业务数据,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交通警务效能,保障一线执勤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为满足“情指勤”一体化警务机制的改革创新,构建精准化、扁平化、可视化的指挥调度体系,改革勤务工作模式,创新勤务督查手段,此次更新的民警执法记录仪具备地理位置信息采集上传、4G图像实时上传等功能,实现执法活动“事前智能接警,事中全程记录、实时监督,事后执勤执法可回溯”的核心需求。同时,强化智能应用,发挥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执勤执法关联分析中的作用,实现对执勤执法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同时更新专用的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提供灵活、高效、安全的数据导入机制,满足支队直属各单位用户对视频数据的高速流畅的检索和浏览。为保证重点执法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在交警中心机房扩容部署执法视频资源存储设备针对标注关联执勤执法视频资源进行备份保存,以便于后续执法执勤追溯和处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
4.3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主要是将交警支队直属单位的民警执法记录仪统一更新为技术更先进、具备实时预览、实时定位等功能的4G执法记录仪,辅警仍暂时配备普通的执法记录仪,为了保证重点数据的备份保存,在中心机房部署执勤执法视频资源存储设备。本次执法记录仪升级建设项目包含4G执法记录仪350台、辅警执法记录仪379台、采集工作基站45台以及2台执勤执法视频资源存储设备,其中12台采集工作基站(6槽位)、3台采集工作基站(12槽位)、30台采集工作基站(24槽位)设备。
4.4建设规范
本方案建设范围内的活动均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对我国未制定的规范,则参照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主要遵循以下设计依据: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2818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19001-2008 ISO900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作业标准》 GA/T74-94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GA/T 947-2015
公安部《公安信息化标准体系》
公安部《公安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规划》
GA/947.1-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GA/947.2-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系统-第二部分:单警执法记录仪
GA/947.3-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三部分:管理平台
GA/947.4-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四部分:数据接口
国办发[2017]14号文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公通字[2016]14号文件《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
其他相关行业的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
5、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民警4G执法记录仪 | 台 | 350 | |
2 | 辅警执法记录仪 | 台 | 379 | |
3 | 采集工作基站(6槽位) | 台 | 12 | |
4 | 采集工作基站(12槽位) | 台 | 3 | |
5 | 采集工作基站(24槽位) | 台 | 30 | |
6 | 民警4G执法记录仪接入监控平台终端能力升级 | 个 | 350 | |
7 | 执勤执法视频资源存储服务器(含硬盘) | 台 | 2 |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
(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序号1:民警4G执法记录仪、序号3:采集工作基站(6槽位)、序号4:采集工作基站(12槽位)、序号5:采集工作基站(24槽位)。
(2)执法记录仪另需配备4G上网卡,拟参照市局科信物联网卡流量池的形式开通流量套餐,具体套餐资费以市局科信与运营商最终谈判价为准。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
7、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设备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4日。
2、获取地点及方式:网上报名
2.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2.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招标文件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6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3、********5、********6;咨询电话:139*****964。
3、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将在:
(1)江苏政府采购网;(2)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人民路3998号
联系方式:陈音来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皇冠大厦3楼4038-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伟骏、戴玲玲、孙保会
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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