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安徽池州东池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安徽池州东池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拟对安徽池州东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池置业”)破产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拟处置东池置业债权余额为178,717,492.76元(债权已经破产管理人及法院确认,其中以长城资产名义申报确认债权余额为99,502,113.09元,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名义申报确认债权余额为79,215,379.67元)。
二、债务人情况
东池置业设立于2009年11月3日,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湖中路315号,注册资本11,600万元,股东东阳市建瑞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2017年9月5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皖1702破7号裁定,受理东池置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东池置业管理人。
三、抵质押押担保情况
东池置业以其名下池州东壹号旧城改造项目4号楼第1层、第3层商铺,5号楼第1层、2层和4层商铺、5号楼公寓及上述房产相应分摊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池州东壹号旧城改造项目4号楼第2层商铺、5号楼第3层商铺、3号楼商铺及上述房产相应分摊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东阳市建瑞实业有限公司其持有的东池置业100%股权及派生权益提供质押担保。
四、保证担保情况
东阳市建瑞实业有限公司,东池置业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及其配偶王柳姣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详情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单户或打包协议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9月17日
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程琪晗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合肥市寿春路40号
邮政编码:23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何革群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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