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迁安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标段2)-桩基工程
首钢迁安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标段2)-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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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首钢迁安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标段2)-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述: 1、招标编号:********1106-gjf-********QA02 2、工程所在地: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 3、招标范围及概况:首钢迁安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及北区公辅项目厂房柱3A、3B列326柱到352柱范围内的所有桩基,包括钻孔灌注桩及CFG桩。 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12月28日,工程进度必须满足承包人的总网络计划要求。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投标保证金:2万元,(缴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首钢迁安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标段2)-桩基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附言未注明而引起的财务无法核实,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汇款凭证必须经过招标人财务确认后生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保证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具有地基基础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5、具备承担本标段的履约能力;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1、请投标人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ec.mcc.com.cn/),报名截止日期即为预审公告结束日; 2、投标人报名后将由工程部组织对报名的各家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需投标人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自行下载,投标截止日期即为开标日,各单位须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投标。 4、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共同组成招标文件整体,不可分割。凡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从法律上视为投标人已经完整阅读并且熟知了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的全部内容,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的全部内容予以完全接受和响应。若投标人中标,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均作为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01 3、联系人:王浚冉 4、电话:***-******** 5、电子邮件/邮箱及其他:********47@qq.com 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月浦支行 7、开户号: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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