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已经由岳发改【2019】332号文、喀发改投资【2020】12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1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岳普湖县
2.工程规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栋(其中红枣产业园1栋、轻工建材园2栋)及配套基础设施;完成工业园区2栋、孵化园2栋配套基础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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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含)以上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4.保证金子帐号:
五、其他说明
1、资金来源:申请政府投资资金及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查看,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4、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岳普湖县
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093号
邮 编:
844400
邮 编:
844000
联 系 人:
麦麦提·艾力
联 系 人:
张彬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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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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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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