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松嫩盆地中部干热岩勘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研究项目钻探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松嫩盆地中部干热岩勘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研究项目钻探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松嫩盆地中部干热岩勘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研究项目钻探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17日15:48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27日10:0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801.9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189*****0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附件: | |||
附件1 | ********DE077F" target="_blank">附件.pdf |
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嫩盆地中部干热岩勘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研究项目钻探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嫩盆地中部干热岩勘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研究项目钻探工程
项目编号:HZ-SCDG-200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189*****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GR1井钻探工程
简要技术描述:满足4000m深地热井钻探能力
工期(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地质钻探甲级;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审核通过;
5、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2、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4号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
1、时间:从2020年9月17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3、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2020年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二楼),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2、供应商拟派单一来源采购授权代表必须按照要求参加相关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包括单一来源采购登记、资格审查、答疑会(如有)、单一来源采购会议等。供应商不得委派授权代表以外的其他人员以授权代表的名义代替授权代表参加。
3、疫情防控期内,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参与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1人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入招投标活动现场及评审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后方可进入,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评审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1.*******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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