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市管理局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巩义市城市管理局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巩义市城市管理局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0-126 | |||||||||||||||||||||
2、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5,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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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第一标段:电动抑尘车6台,预算价1320万元. 第二标段:电动养护车8台,电动扫路机10台,预算价740万元。 第三标段:电动洗扫车13台,预算价2470万元;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专项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2供应商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果是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一月以来任意六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7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8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郑财购[2019]8号)要求,自2019年9月起,根据生产生活类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技术规范,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车辆,因此,使用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车辆禁止投标(具体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9月18日 至 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网上下载 | |||||||||||||||||||||
3.方式: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2请于2020年09月18日0时00分至2020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日除外)及时关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YTF)须在投标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投标文件线上递交需进行CA认证,开标时投标人通过 CA 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 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10月1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巩义市杜甫路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6*****8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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