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镇后积、东乡等11个村庄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北高镇后积、东乡等11个村庄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闽建咨莆业【2012】Y50号

1、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拟建的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后积、东乡等11个村庄规划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性质:村庄规划设计;资金来源: 财政拔款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荔城区北高镇 ;

招标范围:吴城、前亭2个村庄总体规划,后积、东乡、汀峰、汀江、江边、美澜、竹庄、东皋、冲沁9个村庄整治规划;

设计工期:10月底前完成全部规划设计。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2年8月10日起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http://www.lcpz.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2 年8月10日至 2012 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5、本工程采用 随机抽取法 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8月21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二层开标室.

b)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人: 林小姐

电话/传真: 138*****598 电话/传真: ****-*******

日期: 2012 年 8月10日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后积、东乡等11个村庄规划设计项目招 标 文 件招 标 编 号: 闽建咨莆业【2012】Y50号 项 目名 称: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后积、东乡等11个村庄规划设计项目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人: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2012年8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后积、东乡等11个村庄规划设计项目1.2 建设地点:荔城区北高镇1.3 建设规模:约39万元1.4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1.5 招标范围:吴城、前亭2个村庄总体规划,后积、东乡、汀峰、汀江、江边、美澜、竹庄、东皋、冲沁9个村庄规划设计。1.6设计工期:10月底前完成全部规划设计1.7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1.8资金来源:财政拔款2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2.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2.3凡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3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7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 2012年8月16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2012 年8月 17日18:00前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http//www.lcpz.gov.cn)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8设计费用本项目规划设计费用:吴城、前亭2个村庄总体规划每个按6万元包干(合计12万元整),后积、东乡、汀峰、汀江、江边、美澜、竹庄、东皋、冲沁9个村庄整治规划每个按3万元包干(合计27万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时完成设计,审批过程中须无偿设计修改,直至招标人满意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或审批通过。9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9.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9.1.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9.1.2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9.1.3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9.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0.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备注: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无须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1.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11.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及投标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12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12.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8 月21日09:00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二层开标室。12.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2.3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12.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3)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五)开标、评标、定标13开标13.1开标会定于2012年8月21日 9 时 00分在莆田市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二层开标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3.2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 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3) 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设计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14 评标14.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4.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14.2.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证书等复印件或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14.2.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4.2.3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14.2.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4.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15确定中标人15.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15.1.1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15.1.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15.2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15.3 若只有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过审查合格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16中标通知16.1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公示。16.2在开标完成,中标结果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http//www.lcpz.gov.cn)公示,待公示后招标代理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六)授予合同17签订合同17.1 中标人必须于开标后5日历天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7.2中标人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十五日内将勘察设计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7.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规 划 设 计 合 同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合同编号: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甲方:乙方:签定日期:年月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11个村庄规划设计合同 经公开招标,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11个村庄规划设计项目的编制签定本合同。一、项目名称荔城区北高镇后积、东乡、汀峰、汀江、江边、美澜、竹庄、东皋、冲沁、前亭、吴城共11个村的村庄规划设计。二、中标价格人民币(大写) ,¥ 。三、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3、北高镇总体规划;4、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定四、规划质量标准及编制期限规划设计质量应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规划编制期限至2012年10月31日。五、规划设计项目范围1、2、3、4、5、6、7、8、9、10、 六、规划编制内容(一)编制村庄规划1、综合评价村庄的发展条件。要进行村庄经济基础和发展前景的评价,分析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现状,提出村庄发展的优势和限制因素。2、明确村庄发展的总体要求。包括村庄产业结构、发展重点、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方案。3、划定村庄规划区范围。4、预测村庄人口。预测规划期末和分时段的人口数量,确定人口发展的策略。5、明确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和规划措施。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等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6、确定各项建设要求与用地布局。包括住宅、畜禽养殖场所、文体设施、医疗卫生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等。7、确定道路系统。包括道路系统的平面及控制点的坐标与标高,道路红线宽度与断面形式。8、明确各项工程设施配置和建设要求。包括供水、排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等工程设施的建设要求及其线路走向、敷设方式。9、确定环卫设施的配置和建设要求。包括垃圾分类及转运方式,垃圾收集点、公厕等的分布和规模。10、提出村庄防灾减灾的要求并作出具体安排。包括消防、抗震、防洪、地质及气象灾害防治、防疫等设施的分布、规模和建设要求。11、安排分期建设时序。对近期建设的工程量、总造价、投资效益进行分析和估算。(二)规划成果1、规划说明书。2、规划图件:(1)村域村庄分布现状图;(2)村域村庄规划图;(3)村庄综合现状分析图;(4)村庄用地布局规划图;(5)村庄道路系统规划图;(6)村庄工程设施规划图;(7)村庄环卫与防灾规划图;(8)村庄近期建设规划图。3、规划图件比例尺:一般应为1:1000至1:2000,1:5000至1:10000。七、规划文件交付份数8份(需提交书面文件、图纸和电子文件)。八、提交供审查成果的时限2012年10月31日之前。九、付款方式规划成果提交后付合同总价款60%,成果批准后付合同总价款40%。十、甲方责任(一)按期付款:成果提交、成果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九条付款方式约定的额度按时拨付规划设计费用。(二)工作保障: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规划编制需要无偿提供地形图和有关发展设想的相关资料,并为乙方进点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及工作条件。同时,甲方对规划设计各阶段所提供的地形图和基础资料等的时间、进度和可靠性负责。(三)组织评审:乙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形成后于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乙方。十一、乙方责任(一)完成时限: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对资料不足部分要及时完成收集和调查等项工作,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提交供审查的规划设计成果8份。甲方需增加规划文件份数时另行收费,甲方需复制有关图纸时另行收费。(二)规划组织:乙方在甲方提供基础资料和发展设想的前提下,应根据编制规划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收集有关资料,及时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成果。规划编制期间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二、违约责任(一)如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后,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约定时间内及时组织专家审查论证,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将自动顺延,顺延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具体认定方式以书面签证确认为准。(二)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规划设计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三)在乙方保证质量并按时完成规划任务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比例及时付款。(四)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成果交付时间延误,交付时间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成果交付时间延误,交付时间不顺延。十三、其他(一)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不属违约范围。(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条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四)本合同执行中如有纠纷,应本着平等、自愿、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行政部门调节,也可通过项目属地仲裁机构或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五)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补充约定如下(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开户行: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后积、东乡等11个村庄规划设计项目投 标 文 件(本)“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投 标 函致: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全称) 一、根据招标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规范、招标内容与要求、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吴城、前亭2个村庄总体规划每个按6万元包干(合计12万元整),后积、东乡、汀峰、汀江、江边、美澜、竹庄、东皋、冲沁9个村庄整治规划每个按3万元包干(合计27万元整)的价格并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规划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反复修改及后续服务工作。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2、其他资料。二、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10月底前完成全部规划设计,设计质量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真实有效,若有不真实的材料,我方愿受相关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我方将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投标人:(全称、盖章)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 月(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核对。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全称) 的 (项目全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性别: 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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