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单一来源公示】旅顺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旅顺口区】【单一来源公示】旅顺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旅顺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旅顺口区司法局

项目名称:旅顺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旅顺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6.023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具体说明:本项目于2020年9月3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2020年9月9日,共计7天,只有大连市启航司法矫治协会一家报名。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于2020年9月9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废标公告。
2020年9月10日对本项目发布第二次公告,截止2020年9月16日,共计7天,仍只有大连市启航司法矫治协会一家报名。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于2020年9月17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
2020年9月17日,在大连民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论证小组,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经论证小组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一致认定招标文件资格条件、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等设置符合法律法规,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在招标过程中,均无潜在投标单位对本项目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等内容提出质疑。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及其他不合理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及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的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市启航司法矫治协会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海西路549号1-5层公建

三、

公示期限

2020/9/18至2020/9/24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地址:旅顺口区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旅顺口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1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登峰街道向阳街西三巷10-2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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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矫正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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