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项目BOT特许经营权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项目BOT特许经营权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项目BOT特许经营权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项目概况:近年来,我县建城区范围不断扩大,污水收集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非常快,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已超负荷运行,急需进行扩建。根据浙江省“五水共治”及金华市的要求,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由一级 A 标准全面提升至现按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因此本工程需要提标改造。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由现状 5.0 万 m 3 /d 规模扩建至 10.0 万 m 3 /d,并将一二期工程出水水质由一级 A 标准提标至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 申请理由:1. 2005年8月,武义县人民政府和浙江中昌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权协议”(以下简称“BOT协议”),并成立了项目公司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中昌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1月,武义县人民政府和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权补充协议”(以下简称“BOT协议”)。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继续履行投资、建设及全部项目的运营。 2.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在原一期、二期的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及扩建,因征地原因,扩建的项目也只能利用原有的土地上进行。为了保证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及提标扩建项目的连续性、不可分割性、密切关联性,建成后的运营商也只能是一家企业,不能分开运营。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政府合作伙伴或特殊主体采购服务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推荐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唯一采购来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县白洋街道湖塘沿村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朱高军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潘宣芳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
附件信息:
********42/20209/f172d120-a3e1-4572-87b9-c82950c8b6c0">审批表.pdf
755.4 KB
********42/20209/6947dee3-5b88-4f80-873a-c4660bebcfc1">论证报告.pdf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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