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582]JJZC[GK]*******-1作者: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发布时间:2020-09-18 11:00

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委托,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82]JJZC[GK]*******-1、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JJZC[GK]*******-1
项目名称: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2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其他农副食品1(批)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2020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为保障幼儿的在园用点用餐需求,依据晋教体〔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拟对下一年度的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定点采购。为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及监督权,蔡幼春园长主持召开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食堂主副食品采购论证会,形成会议纪要如下:一、学生餐标:为保证幼儿的营养用餐,增强幼儿体质,会议一致同意按早点3元/人,午餐7元/人,午点2.5元/人的餐标进行食材(食品)的采购。二、采购内容: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食品物资主要包括学校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主要包含大米面粉类、食用油调味品类、蔬菜水果类、奶制品、肉禽类、水产品类等,以及其他需求物资。(具体采购清单另附)三、食材(食品)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教育部第45号文《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所有食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1.不订购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食品;不订购生食类、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及冷加工糕点;不订购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含各种野生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2.中标人食材配送中有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将追究法律责任:(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3.有外包装食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印刷字迹清楚,规范,并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四、产品检验报告1.所提供的肉类、海鲜、蔬菜瓜果类、粮油等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且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标志,保证卫生安全。2.符合GB2707-2005国标的蔬菜水果类等必须保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并保持整体完整,属无公害蔬菜水果。3.原包装的冷冻类及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好的外观和等级。4.鲜肉类应保证来源于政府指 定的定点屠宰专门机构,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品,并经肉检(卫生部门检疫)检验合格;鲜肉、海鲜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加工。5.粮油。调料类、奶制品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 商必须提供相关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五、验收:在按合同要求完成提供货物后,由双方共同对食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等方面进行验收,出现不诚信,缺斤短的两每次罚款200元。六、食材(食品)单价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副食品及包装成品类食品,蔬菜鱼肉水果及生鲜冷冻类食品)的单价,采购人每月市场询价一次或多次商品供应价格,以晋江市沃尔玛、永辉、大润发三家大型超市(各超市商品报价以零售价格为准,特价商品除外)中随机抽取2家进行价格调查,取两家的平均值为确定基准价,如未找到所需商品的询价,可参照晋江市市场监督局每天公布的商品价格做为基准价,并按投标人承诺折扣率确定每月所供 应 商品的结算价格。七、安全责任1.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配送公司应设立专职配送管理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2.在配送原材料中,须配送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的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大宗食品原料:肉制品、食用油、大米应有一定的市场知 名 度,蔬菜类食材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禁止配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3.配送食材出库时应做好记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索票制度,保证食品可追溯。4.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防传染疾病的传播流行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5.严格按照食品卫生防疫要求,及时做好各类台帐的登记工作。6.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便进行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等。*******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描述: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无)。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18 11:00至2020-09-25 18: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0-15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晋江市梅岭中心幼儿园
地址: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
联系方式:187*****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晋江市晋江市文景路文景雅苑10栋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汪
电   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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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配送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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