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齐河县新改扩建学校小会议室、阅览桌椅和报告厅内配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德州市】齐河县新改扩建学校小会议室、阅览桌椅和报告厅内配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齐河县新改扩建学校小会议室、阅览桌椅和报告厅内配采购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9.7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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