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GX03-02-15地块新建住宅项目园林景观工程(示范区)招标公告
宁波高新区GX03-02-15地块新建住宅项目园林景观工程(示范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波高新区GX03-02-15地块新建住宅项目园林景观工程(示范区)。项目业主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新区丹桂路以北、瑞昌路以东、新舟路以西、腊梅路南侧。
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4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及相关配套。
招 标 控 制 价:*******元;
计 划 工 期:3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图纸范围内(示范区)园林景观构筑物及附属小品、园林铺地、园林给排水、园林电气及绿化栽植工程等。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城市园林绿化及宁波市相关质量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9月23日16时00分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45@qq.com,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联系人:蒋婷婷,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资料费支付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①公对公账号转入以下账户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②支付宝支付
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9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0年9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263
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 系 人:蒋婷婷 、范琦
电话:****-********、15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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