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水厂改建及管网配套工程(一期)建设—转让招标公告
第二水厂改建及管网配套工程(一期)建设—转让招标公告
南漳县城关镇第二水厂改建及管网配套工程(一期)建设—转让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漳县城关镇第二水厂改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建设—转让招标(BT)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文号:南发改投资【2011】131号“关于南漳县城关镇第二水厂改建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项目采用建设-转让(即BT)方式建设。受南漳县水镜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 南漳县城关镇第二水厂改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的建设-转让进行国内(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竞争性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水源工程包括原水输水管、进水泵房、应急加药间、取水电气及自动控制工程。
(2).净水工程包括高负荷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反冲洗泵房、配电中心、加药间、加氯间、脱水车间、排水池、净水厂电气及自控工程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其他项目。
(3).龙蟒供水管道工程包括DN800球墨铸管6248米、DN800焊接钢管343米(其中约240米顶管)、阀门17台。
(4)、设备采购、安装,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官网工程,及其他综合管线等工程的融资、项目管理及建设实施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
3、招标内容及合同段划分
合同段
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
估算投资
HBZY
(BT)-02
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厂区道路工程、防护工程、雨污排水工程及其他工程的配合等工程的融资、厂区构筑物、管网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融资,项目管理及建设实施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约7500 万元
本项目采取建设-转让的运作模式,即在本项目建设完成并经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由该项目的回购人(南漳县金财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回购。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②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总资产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达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能提供银行自有资信A级以上证明;
③2009年至2011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且经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独立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④具有不低于项目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建设期内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5%资本金的投资能力,需银行出据相关的存款证明;;
⑤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近三年(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独立完成过与本项目相近规模的投资、建设、管理给排水项目。
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⑧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年市政施工经验,曾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且不得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⑨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年市政施工经验,曾主管过类似工程的技术工作。
⑩必须自有顶管施工设备和顶管施工经验。
5、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资质和实力参与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
6、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南漳县注册项目公司(在南漳县成立并注册的公司不需再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应少于中标价的35%,项目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均由中标人出资,注册资本应为货币资金,中标人对注册资本的出资必须全部为其自有资金,该资金不得用作本项目之外的用途,并保证积极融资以便保证工程后续资金。中标人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性注册达到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在项目建设完成并经投资人、招标人验收合格,交工验收证书签署后,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回购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回购期内向项目公司支付回购款。回购期:1.回购分为三期,每期一年,按四、三、三的比例三年实行等额回购。从本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回购保证: 回购资金编入南漳县财政预算,由财政担保。
7、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确定入围投标人为 9 家。
8、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8 月 10 日至 8 月 16日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到南漳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处(南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上述复印件留存。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9、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8月 21日9 时 00 分,地点为南漳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南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自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 标 人:南漳县水镜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樊市长虹北路46号
联 系 人:章三星
电 话: 186*****369
传 真: 0710---*******
2012 年 8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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