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口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医药产业园项目(首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厂口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医药产业园项目(首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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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8 16: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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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40


编号JKMWH********69招标项目名称厂口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医药产业园项目(首期)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公告标题厂口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医药产业园项目(首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原因
修正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口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医药产业园项目(首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五发改投资[2020]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完成厂口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医药产业园项目(首期)EPC总承包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有定制化需求的,按招标人提供的定制化要求完成设计及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2 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定制化设计工作,总用地约115亩,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专业的前期配合、方案设计(含规划报批图纸资料)、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设计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2)施工内容包括: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审图机构最终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含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及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包括不限于消防、给排水、强电、智能化、电梯、太阳能等)、暖通空调工程、室外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及红线内外零星配合工作等。联合体各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所有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规模调整以及分批分期实施的权利,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3)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物料、人工等。(4)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实行交钥匙工程。
2.3 总投资:81936万元
招标规模:********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昆明市五华区厂口片区
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0-10-30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3-10-30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6825.28平方米,约合115亩,总建筑面积约12631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厂房及附属用房:包括建设厂房7栋,并配套相应设备,厂房采用定制化模式,主要作为入驻企业的医药生产车间和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16080平方米;附属用房包括库房、门卫、辅助用房和倒班宿舍,主要供入驻企业配套使用,建筑面积约10230平方米。
(2)其他:包括园区绿化面积约7683平方米、道路约26889平方米及给排水、电力等室外管线。
2.8.2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本项目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计划工期:设计周期40日历天(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095日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或开工通知)(或开工通知)为准)。
2.8.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文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投标人须在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5.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类似业绩:
(1)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1个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指:规模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2)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1个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指:规模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合同额不少于3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报告等原件扫描件)。
3.5.4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a、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附相应社保证明材料。
b、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2017年1月至今承接过至少1个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并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
c、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
(2)设计负责人:
a、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附相应社保证明材料。
b、2017年1月至今承接过至少1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并能体现设计负责人身份)。
c、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
(3)施工负责人:(可以与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附相应社保证明材料。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
(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并且提供职称证书;附相应社保证明材料。
3.5.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若为新成立企业,则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所有的审计报告或企业的财务报表)。
3.5.6投标人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5.7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至少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8省外企业:
(1)省外设计企业须具有《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2)省外施工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执行,并提供入滇证明材料。
3.5.9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由施工单位牵头。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8 16:30至2020-09-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0-09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可以选择现场开标和网上开标两种方式:
(1)现场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
(2)网上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签到后进入到“网上开标室”。选择网上开标的投标人须按照《昆明市网上开标投标人操作流程》(登陆http://www.kmggzy.com下载)的要求,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进行网上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老花铺村4号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招标联系人:赵工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倩
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9*****97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类别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操作

标段编号招标文件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其他附件(电子图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产业园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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