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镇人民政府吴家所村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镇人民政府吴家所村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镇人民政府吴家所村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包括吴家所村景观、绿化、园路等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3、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4、项目负责人应有市政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9.112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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