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汴河景观带智能车库停车场

宿州市汴河景观带智能车库停车场


宿州市汴河景观带智能车库停车场(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SZ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汴河景观带智能车库停车场(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宿发改审批(2020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银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市银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汴河以南、人民路以东、乐天路以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宿州市汴河景观带智能车库停车场1#、2#、3#,1#停车楼建筑面积4800.1m2,钢框架结构,地上主体六层,建筑高度18.2m;2#停车楼建筑面积5153.9m2,钢框架结构,地上主体六层,建筑高度18.2m;3#停车楼建筑面积6960.6m2,钢框架结构,地上主体六层,建筑高度18.2m,及室外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宿州市汴河景观带智能车库停车场1#、2#、3#停车楼的土建、钢结构安装、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安装和室外配套工程等其中1#停车楼建筑面积4800.1m2,钢框架结构,地上主体六层,建筑高度18.2m;2#停车楼建筑面积5153.9m2,钢框架结构,地上主体六层,建筑高度18.2m;3#停车楼建筑面积6960.6m2,钢框架结构,地上主体六层,建筑高度18.2m,机械式停车设备(平面移动类)采购安装474套。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和所有零部件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产品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安装完成后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等

2.7招标控制价:********.24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 型式: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6层及以上];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类别:安装、维修]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许可类别:安装、维修];

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并提供型式试验证书(平面移动类6层及以上)。

注:本3.1条款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①、②、③或①、②、④所列资质要求,否则视为资质条件不合格。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2019年10月以后(包含10月)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施工方+设备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其他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其他: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③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被宿州市住建委列入宿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信誉要求的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0月14日9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 载。

4.3.1用 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ESS/memberLogin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 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919f9b0-e8ba-411d-92cf-ba7e22630f0f&categoryNum=********1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01490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科技科

********494

宿州市银河一路 599 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市银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厦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40号

联系人:高工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0*****309电话:****-*******

电子邮件:/电 子 邮 件:********6@qq.com

2020918

注意:因本项目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

开标时间(2020 年10 月14 日 09:00 时)将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大厅

(http://60.171.247.212:81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直播,

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操作视频>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题。


获取文件
附件:
招标公告.pdf
*******a566" target="_blank">投标人操作手册.docx
投标单位远程解密及网上质询回复功能操作说明.doc
【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09.17.pdf
招标文件.pdf

标签: 停车场 智能车库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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