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老区厂界噪声综合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老区厂界噪声综合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 采购类别:(010103)环保工程
  • 采购组织:机械动力部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

    老区厂界噪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1、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任何个人或其他机构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3、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及时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实行亮码通行(必须为绿码),并填写打印招标方所提供的防疫资料带至招标现场。亮码查验发现黄码与红码人员,要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当地疫情防控机构并实施隔离观察。对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要按政府规定执行提前3天报备,采取核酸检测或隔离等措施,持有山东健康通行绿码后,方可进入招标现场。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有大中型钢铁联合企业,莱芜分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公司年产钢材1180万吨,公司具有各类型材、线材、板材、优钢、宽厚板等生产、销售能力。现拟就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老区厂界噪声治理项目工程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招标名称: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老区厂界噪声治理项目工程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为: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老区厂界噪声治理项目工程。

    本工程为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老区厂界噪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地点: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老区,钢城区棋山大街57号。

    工程主要包括:混凝土地面拆除、综合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爬梯护栏制安、钢结构制安、钢结构防腐、隔音面板制安。

    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方的设计要求施工,保证施工的安全与质量。

    2.工期:由施工方制定施工网络图;从进入现场施工起,90天内完成施工并完成考核验收。

    3.资金来源:自筹。

    4.交货地点:济南市钢城区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以下其中一种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派专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①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安全员、预算员、测量员等本单位人员的证书证件及社保证明。(书面提供十大员的明细表)。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现金流量表;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

    7.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2020年)内提供至少两个相关噪音治理项目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有效业绩已投运1年以上符合合同指标要求的成熟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或该项目开具的发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招标人不予认可。(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专家阅后返还。)

    8.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方,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9.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不得转包。

    10.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当地安监部门出具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以“企查查”(www.qichacha.com)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法律诉讼”项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经营风险”项下“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截图并加盖公章。

    1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

    五、投标人须知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就以上要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六、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

    资格预审时间:2020年9月21日14: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方式:现场审查。

    资格预审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资格预审资料:书面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正三副),内容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济南市钢城区友谊路26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9月27日下午14:00,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完成资格预审,进入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300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分步、分区域发布汽车衡施工招标文件);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不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需要在交款前五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认可后方可从其他账户交纳,未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老区厂界噪音治理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2个月内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提前告知。

    投标保证金退还:陈先生 ****-********

    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市钢城区支行

    账号:161*****292********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开具收款收据。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统一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发布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足15日的,开标日期相应顺延或在征求投标人意见后,不予顺延。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

    莱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和招标人网站(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发布。除上述媒介以外的媒介转载或发布与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

    十四、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地址:莱钢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

    招标项目投标联系人:许先生****-********

    刘先生****-********

    招标平台联系人:宋先生 ****-********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0-09-18 16:49

  • 标签: 噪声综合治理 厂界 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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