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西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受西昌市国资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拟对西昌市国资公司观光电瓶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项目名称:西昌市国资公司观光电动车二.项目编号:西市政采谈[2012] 29号三.竞标商应具备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生产资质的生产商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合格的竞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3、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加盖鲜章)。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必须为企业在职人员。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备查);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6、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自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17日上班时间,在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购买或异地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可现场购买,也可异地购买。异地购买者请先将缴款凭证汇入以下帐号:(收款人:西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帐款帐号:2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凉山分行西昌市支行营业部)。投标人将缴款凭证及介绍信传真至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后,QQ邮箱发售招标文件。(传真号:
****-******* QQ邮箱
********79@qq.com。)特别提示:8月11日至8月17日为凉山州火把节放假期间,此期间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缴款凭证及介绍信扫描发到QQ邮箱
********79@qq.com联系招标事宜。六.竞标最高控制价:控制总价为:¥
******* 元。七、保证金缴纳:竞标人在竞标前,须现金或转账缴纳竞标保证金:¥13000.00元.,落标人竞标保证金现金当场无息退还,转账的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公示期满,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西昌市区内以现金或转帐,异地以电汇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凉山分行西昌市支行营业部,帐号:22-
***************,收款人:西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中标人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所有条款后凭采购单位签收的验收单及采购办公室出具收据无息退还。八.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17日。特别提示:8月11日至8月17日为凉山州火把节放假期间,此期间请将缴款凭证及介绍信扫描发到QQ邮箱
********79@qq.com联系招标事宜。九.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十.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2年8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十一.谈判地点: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凉山民族体育场)。十二.在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视作竞标人,不再另发邀请书。竞标人资格在竞标人参加谈判时现场审查。十三.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联系人:甘女士 汪先生联系电话:0834—2175095 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
135*****609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一二年 八月项目要求1.项目概述:14座观光电动车20辆。2.技术规格和材质等相关要求。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或配置参数采购数量采购控制单价(万元/台)采购控制金额(万元)备注14座观光电动车1、外型尺寸:长×宽×高≥4800×1500×1900 mm; 2、额定载重:≥1200kg;3、轴距:≥2700 mm;4、前轮距:≥1300mm;5、后轮距:≥1300mm;6、最高车速(满载):≥35 km/h;7、制动距离:≤6000 mm;8、最大爬坡度(满载):≥20%;9、驻车能力(空载):≤20%;10、电机功率:≥5KW;11、电池:单只≥200AH;12、照明电压及功率:12v/150w;13、充电时间:≤8-10小时;14、续驶里程:≥80-100 km;15、轮胎:真空微汽轮胎。16、车身:整体式高强度玻璃钢车身;17、底盘:专用汽车底盘(螺旋弹簧+筒式减震+独立悬挂);18、 前挡风玻璃 :汽车专用夹胶玻璃,配雨刮器;19、顶篷:全玻璃钢双光面制作;20、座椅:防水软皮座椅;21、地板:防滑地板革;22、仪表台:电流表、电压表、电量表、转向指示、倒车蜂鸣、前进后退指示、时间累计表、刹车显示、缺电报警;23、方向系统:齿轮齿条式转向,自动调节间隙,加装液压助力转向;24、 灯光/喇叭: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电喇叭、行车灯;25、电机:低速大功率直流电机;功率≥5KW;26、电池:铅酸蓄电池,电池组电压:72V,电池标称容量:≥200AH;27、电控系统:具有过温保护电路的功能;28、充电机:全自动高效脉冲式微电脑智能充电机,充满电后自动停止;29、悬挂系统:前悬挂麦弗逊独立悬架,后悬挂为多片钢板加弹簧;30、 制动系统:液压双管路制动系统,前后鼓式车轮制动器,驻车制动为机械式。20辆 6.6132 4.竞标报价1)以上要求中不允许负偏离,有负偏离为无效报价。2)报价含安装费、售价、运费、税费、调试费等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前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预算控制价为:¥
*******.00元 。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5.安装地点:西昌市内。6.安装时间:本项目必须于2012年9月5日前安装完毕交付使用。7.图片资料、影像资料:谈判人必须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符合本谈判要求的图片资料、影像资料,于开标时与谈判文件同时递交招标人。中标人的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由招标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8.履约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程序和方法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和本竞标文件所提的要求进行验收。9.付款方式:所供货物,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竞标文件所列各项要求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写《西昌市政府采购付款确认书》,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盖章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支付95%货款。5%余款作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10.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领退竞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所有设备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的验收合格报告及用户单位履约确认签字的履约保证金票据到西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退还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