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溪市有关乡镇。
2.2招标规模: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
2.3计划工期:约6个月。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1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1个施工监理标。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有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文的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内人员(以至投标截止时间名单为准)。
(5)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文有关规定。
(6)投标人没有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或鹰潭市水利局或贵溪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各施工标投标人可就上述施工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原则是按中标金额大小排序中金额大的标段。
3.2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总监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③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④要求每座水库必须至少派一位现场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⑤未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或鹰潭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10 日起自行通过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www.jxsly.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
5.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参与投标。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及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3施工标招标文件费每套400元/标;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费概不退还。
5.4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www.jxsly.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8月31日上午9:30时,地点为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建设路39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溪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 彭文革
联系电话: 138*****9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孙习业
电 话:****-********
传 真:****-********
标段名称 | 合同编号 | 水库名称 | 概算投资(万元) | 工程地点 |
1标 | GXXSKBX-1 | 口路源水库 | 135 | 泗沥镇口路源村 |
炉前水库 | 133 | 白田乡兰田村 |
长塘水库 | 140 | 河潭镇横山村 |
大坞水库 | 78 | 白田乡小田毕家 |
鲤塘水库 | 70 | 滨江镇柏里村 |
金家源水库 | 75 | 泗沥镇陈坊村 |
2标 | GXXSKBX-2 | 井坞里水库 | 245 | 三县岭林场 |
佛梅岭水库 | 170 | 周坊镇高门村 |
太源垅水库 | 150 | 鸿塘镇炉宋村 |
东源坞水库 | 90 | 鸿塘镇富岗村 |
大山源水库 | 170 | 鸿塘镇茹卜村 |
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GXXSKBX-JL) 招 标 人:贵溪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八月 目 录1、招标公告12、投标须知4投标须知前附表5投标须知62.1总则62.1.1概述62.1.2工程概况62.1.3投标人资格62.1.4 投标规则72.1.5 投标费用72.1.6 保密7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7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7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7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82.3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82.4投标文件的编制8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82.4.2 投标文件的组成82.4.3 投标报价8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92.4.5 投标担保、资格审查文件费及招标文件费92.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02.5投标文件的递交102.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2.5.2 投标截止时间102.5.3 迟到的投标文件112.5.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1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112.7开标与评标122.7.1 开标122.7.2 评标122.7.3算术性修正122.7.4投标文件的澄清122.8中标132.8.1 中标人的确定132.8.2中标通知132.9 重新招标132.10履约担保132.12其它133、合同文件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15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17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第三部分 附件234、投标文件格式254.1、投标人承诺书格式274.2授权委托书284.5投标担保294.6资格审查文件304.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04.6.2业绩证明材料314.6.3财务状况334.6.4单位信誉及诉讼情况说明334.6.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334.6.6主要监理人员情况344.6.7监理大纲36附件37附件一技术文件38附件二 评标细则44附件三中标通知书(格式)51 1、招标公告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溪市有关乡镇。2.2招标规模: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2.3计划工期:约6个月。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1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1个施工监理标。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有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文的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内人员(以至投标截止时间名单为准)。(5)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文有关规定。(6)投标人没有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或鹰潭市水利局或贵溪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各施工标投标人可就上述施工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原则是按中标金额大小排序中金额大的标段。3.2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总监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③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④要求每座水库必须至少派一位现场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⑤未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或鹰潭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10 日起自行通过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www.jxsly.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5.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参与投标。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及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5.3施工标招标文件费每套400元/标;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费概不退还。5.4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www.jxsly.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8月31日上午9:30时,地点为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建设路398号)。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贵溪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联系人:彭文革 联系电话:
138*****977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孙习业电话:
****-********传真:
****-********网 址:www.jxsly.cn 2012 年 8月10 日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水库名称概算投资(万元)工程地点1标GXXSKBX-1口路源水库135泗沥镇口路源村炉前水库133白田乡兰田村长塘水库140河潭镇横山村大坞水库78白田乡小田毕家鲤塘水库70滨江镇柏里村金家源水库75泗沥镇陈坊村2标GXXSKBX-2井坞里水库245三县岭林场佛梅岭水库170周坊镇高门村太源垅水库150鸿塘镇炉宋村东源坞水库90鸿塘镇富岗村大山源水库170鸿塘镇茹卜村2、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2.1.1.1招标工程名称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22.1.1.2合同名称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32.1.1.3合同编号GXXSKBX-JL42.1.1.4招标人贵溪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52.1.1.5招标代理人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62.1.1.7工程建设地点贵溪市有关乡镇72.1.1.8招标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82.1.1.9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配套92.1.1.10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本次公告中1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的建筑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等的施工监理102.1.1.11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及工程竣工验收112.1.1.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2.1.3投标人资格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4、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5、要求每座水库必须至少派一位现场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6、没有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或鹰潭市水利局取消水利工程投标资格。132.3.1现场考察不安排 142.3.2标前会议不召开152.4.4.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日起算60 天162.4.5.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壹万 元整;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均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到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号:
****************851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海关桥支行,户名: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到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 8月 27日下午4 时,在此时间之前,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未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有关要求说明:汇出时请注明“贵溪市北乡小型水库施工监理”字样;未按要求汇出影响到帐情况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费172.4.6.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 份182.5.2.1投标截止时间时间: 2012 年 8 月 31 日 上午9:30 时192.7.1.1开标时间: 2012 年 8 月 31日上午9:30时地点: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建设路398号)202.10.1履约担保金额 叁万元整212.11.1合同签订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 5 天内 投标须知2.1总则2.1.1概述2.1.1.1 招标工程名称: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2.1.1. 2合同名称: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2.1.1. 3合同编号:GXXSKBX-JL 2.1.1.4 招 标 人:贵溪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2.1.1.5 招标代理人: 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1.1.6 设计人: 鹰潭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2.1.1.7 工程建设地点:贵溪市有关乡镇 2.1.1.8 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2.1.1.9 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配套2.1.1.10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等施工监理2.1.1.11 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2.1.1.12招标方式: 公开 2.1.2工程概况见技术文件2.1.3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和资料原件,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4、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5、要求每座水库必须至少派一位现场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6、没有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或鹰潭市水利局取消水利工程投标资格。2.1.3.5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4 投标规则2.1.4.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4.2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招标工程投标。2.1.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合同文件;4)投标文件格式;5)附件(包括附件一:技术文件,附件二:评标细则,附件三: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四:履约保函(格式));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 17 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2.2.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书面答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网上公布(网址:www.jxsly.cn),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询问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以前发出;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2补充通知在网上公布(网址:www.jxsly.cn)。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2.3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2.3.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召开标前会议。2.4投标文件的编制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2.4.2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承诺书;2)投标担保;3)授权委托书;4)资格文件;5)监理大纲;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6)评标办法中各项对应的内容。2.4.3 投标报价2.4.3.1本工程招标人提出的监理服务费用基准价为按实际工程建安投资的3%。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费用基准价是招标人根据本工程批复的建安投资以及国家的相关监理收费标准计算得出,中标人的监理费按实际完成的建安投资作为计算依据支付,中标人不得以自己的投标报价作为索赔的依据。2.4.3.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其它费用和税金。2.4.3.3招标人除无偿为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住宿和办公场所外,不提供其它设备和服务。2.4.3.4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2.4.3.5监理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保险,需缴纳的保险费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单独列项。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2.4.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60天(自开标日算起)。2.4.4.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 3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担保,投标文件无效,并可退还;若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仍适用。2.4.5 投标担保、资格审查文件费及招标文件费2.4.5.1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招标文件费人民币捌佰元整。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无效。2.4.5.2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交纳。转帐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到【帐号:
****************851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海关桥支行,户名: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要求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下午4时整,在此时间之前,未汇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投标人的全称和所投工程的名称,由于标注不清楚影响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由投标人自己负责。发包人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2.4.5.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中标及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2.4.5.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按本须知第2.10.1条或第2.11.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函或签署合同书。2.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2.4.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4.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2.4.6.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打印或不易退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在规定的位置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或印鉴),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每页均应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并在规定的位置加盖单位公章。2.4.6.3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确认。2.5投标文件的递交2.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袋密封口加盖密封章。2.5.1.2投标文件封袋面上应写明:1)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通讯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 2012 年 8 月 31 日上午9:30时(注: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启封。2.5.2 投标截止时间2.5.2.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上午9:30 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建设路398号)。2.5.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5.3 迟到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2.5.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2.5.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4.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签收。2.5.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4.6条和第2.5.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5.4.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第2.4.5.6款的规定可没收其投标担保。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未签到的;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⑶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⑷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⑸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⑹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监理大纲、投标价格等内容;⑺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⑻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⑼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⑽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⑾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⑿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7开标与评标2.7.1 开标2.7.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上午9:30时在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建设路398号)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均应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代理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2.7.1.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投标承诺、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如果有)和其它需宣布的内容等。2.7.1.3招标代理人负责开标会议记录并归档。若招标代理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代理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2.7.2 评标2.7.2.1招标代理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2.7.2.2本次评标的《评标细则》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二。2.7.3算术性修正2.7.3.1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7.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7.4投标文件的澄清2.7.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2.7.4.2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4.3除按照本招标文件2.7.3.1条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2.8中标2.8.1 中标人的确定2.8.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2.8.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8.2中标通知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三。2.9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人少于3个的;(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全部被否决的。2.10履约担保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现金叁万元,担保金的支付形式为转账。履约担保期限为监理服务期。2.11签订合同2.11.1 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天内,订立书面合同。2.11.2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本须知第2.10.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2.11.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2.12其它2.12.1中标人需缴纳的招标服务费用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否则不签订合同。 需缴纳的招标服务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单独列项。2.12.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3、合同文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委 托 人: 监 理 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名称) 工程 (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3、工程等别(级):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5、工期: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3、监理项目投资:4、监理阶段: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保修期及工程竣工验收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整,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监理依据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的权利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违约责任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其 他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监理依据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初设文件及批文、施工图纸和文件、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 。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1施工招标文件2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工后15天内2施工投标文件2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工后15天内3施工合同及协议书2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工后15天内4施工图纸8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工后15天内第十一条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7天;紧急事项_3__天;变更文件__14_天。第十三条 委托人除无偿为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住宿和办公场所外,不提供其它设备和服务。第十五条 删去两款条文,并代之为“招标人除无偿为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住宿和办公场所外,不提供其它设备和服务。”第十七条 监理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保险,需缴纳的保险费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单独列项。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3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第二十七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全部。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全部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支付时间为:季度支付 。二、支付方式为:__转账_。第三十三条 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 协商。二、支付方式为: 协商。三、支付时间为: 协商。违约责任第四十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 无 。第四十一条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按同期国家活期利率支付。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 总监每月到位时间少于承诺时间(经业主批准除外) 每天罚违约金200元/天 。其他监理人员每月到位时间少于承诺时间(经业主批准除外) 每天罚违约金100元/天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 江西省水利厅建管处 。 第三部分 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 4、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监理(合同编号:)投标文件投 标 人: (盖章) 编制日期:年 月 日 4.1、投标报价书及附录投 标 报 价 书致(招标人或招标代表人全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工程名称) 监理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实际工程建安投资的3%为基准价下浮 %的投标总报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年月日4.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 月日 4.3投标担保说明: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内; 4.4资格审查文件4.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人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单位总人数(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高级职称人员(人)监理工程师(人)中级职称人员(人)其他(人)初级职称人员(人)近三年监理合同总价(万元)投 标 人: (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说明:本表后应附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填写本表,并注明联合体责任单位或成员单位。 4.4.2业绩证明材料表4.6.2-1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等别(级)监理工程投资(万元)发包人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数量监理服务起止时间说明: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近五年内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2、本表应附有相应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书(复印件)、发包人评价意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无效,带原件备查;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填写空间不足可根据需要另行文字说明,说明也应盖章;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填写本表。 表4.4.2-2 投标人获奖情况序号获奖名称获奖日期获奖级别颁证单位说明:1、本表应附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获奖级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司局、厅、地市级,带原件备查;2、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填写本表。 4.4.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带原件备查。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4.4单位信誉及诉讼情况说明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或其他信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其近五年涉及的诉讼情况专题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涉及,应声明本单位近五年未涉及任何诉讼事件;如涉及,应详细说明诉讼具体情况。均需带原件备查。4.4.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投标人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带原件备查。 4.4.6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4.6.6-1 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监理员资格证书编号拟任职务拟进场时间说明: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带原件备查。 表4.4.6-2 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监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说明:1、“主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2、本表应相应附有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注册、岗位)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带原件备查;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4.7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三、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五、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六、质量、安全、资金、进度、环境控制措施;七、合同管理方案;八、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九、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十、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附件附件一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由招标人提供,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塘水库位于贵溪市河潭镇横山村,距横山村约2.0km(直线距离),距贵溪市河潭镇约6.4km(直线距离),地理位置为东经117°18′29″,北纬28°29′07″,是信江河北岸太平坂河支流上的一座小(2)型水库。炉前水库位于贵溪市白田乡兰田村,距兰田村约1.76km(直线距离),距贵溪市白田乡约3.86km(直线距离),地理位置为东经117°17′26″,北纬28°31′25″,是信江河北岸小田毕家溪上的一座小(2)型水库。大坞水库位于贵溪市白田乡小田毕家,距小田毕家约1.2km(直线距离),距贵溪市白田乡约1.4km(直线距离),地理位置为东经117°17′06″,北纬28°29′01″,是信江河北岸小田毕家溪上的一座小(2)型水库,原设计灌溉面积800亩。口路源水库位于贵溪市泗沥镇口路源村,距口路源村约0.2km(直线距离),距贵溪市泗沥镇约10.3km(直线距离),口路源水库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1.31km2(原设计),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利工程。金家源水库位于贵溪市泗沥镇陈坊村,距陈坊村约2.2km(直线距离),距泗沥镇约5.5km(直线距离),地理位置为东经117°14′05″,北纬28°28′29″,是信江河北岸泗沥河上的一座小(2)型水库。鲤塘水库位于贵溪市滨江镇柏里村,距柏里村3.5km(直线距离),距贵溪市城区约6.2km(直线距离),是信江河北岸泗沥河上的一座小(2)型水库。大山源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80km2,水库总库容45.74万m3,兴利库容34.54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养殖、防洪功能的小(2)型水库,原设计灌溉面积800亩,实际灌溉面积600亩。东源坞水库位于贵溪市鸿塘镇富岗村,距富岗村约1.4km(直线距离),距贵溪市鸿塘镇约11.8km(直线距离),地理位置为东经117°00′15″,北纬28°25′07″,是信江河北岸硬石河支流上的一座小(2)型水库。太源垅水库位于贵溪市鸿塘镇炉宋村,距炉宋村约0.8km(直线距离),距贵溪市鸿塘镇约11.8km(直线距离),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利工程,原设计灌溉面积300亩。井坞里水库位于贵溪市三县岭林场,距贵溪市三县岭林场约7.0km(直线距离),总库容为51.09万m3,兴利库容为38.80万m3,是信江河北岸泗沥河上的一座小(2)型水库,原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佛梅岭水库位于贵溪市周坊镇高门村,距高门村约1.7km(直线距离),距贵溪市周坊镇约2.3km(直线距离),地理位置为东经117°10′13″,北纬28°28′29″,是信江河北岸塔桥河上的一座小(2)型水库。本合同(合同编号:GXXSKBX-JL)工程项目主要为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监理。上述1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施工项目有土方开挖、土方填筑、砼浇筑、砼预制块护坡及草皮护坡等。本合同工程计划于 2012 年 9 月 20日开工,计划于2013年 3 月 31 日完工。附件二 评标细则 贵溪市2012年北乡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一、总则遵照公平竞争、择优中标的原则,为使本工程监理评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做到评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特编制本《评标办法》。本办法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共同守则。二、评标组织机构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委共为5人,招标人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江西省水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技术、经济、合同管理专家不少于4人,评标委员会主任从评标委员会成员中产生。三、评标程序 1、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2、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3、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4、宣读评标办法;5、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标书的审阅结果,提出投标人须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对须澄清的问题予以说明;6、评委对各单位投标情况评分;7、评委评分统计;8、评委会对计算结果进行审定,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编写评标报告。四、评分方法评标采用评标委员记名打分的办法,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W=a?b?c(A+B+C+D+E)其中:a—表示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书是否有严重的不真实和欺诈行为。有:a=0,无:a=1;b—表示投标书中是否同时满足下述两项硬件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上岗证书,其中40%以上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满足:b=1;不满足:b=0;c—表示投标书中能否承诺监理服务费按招标人的提出的监理费按实际工程建安投资的3%为基准价,能承诺c=1,不能c=0。A—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得分B—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得分C—监理资源配置得分D—监理大纲得分E—投标报价得分五、评分细则1、监理单位业绩和资信 25分(1)资质证书:共4分。丙级及以上资质3分;通过ISO质量认证的得1分。(2)近3年(2009年~2011年)财务状况:共4分。(依据3年财务审计报表、财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原件) 2011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77%得1分,近三年每出现一年盈利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3) 近5年完成或者正在实施项目情况及监理效果:共3分。(凭监理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每一个优良单位工程得1分,最多得3分。(4)投标人以往的履约情况:共5分。 履约情况好得5分; 一般得3分;有违约记录的得0分。(5)近5年受到表彰或者不良业绩记录情况:共5分。(凭获奖证明材料原件) 受到部级及以上部门奖励的得5分,受到厅级奖励的得3分。(6)建设单位对投标人的评价意见:共4分。(凭原件证明材料)评价好得3~4分;一般得2~3分;差0分。2、项目总监素质和能力20分(1)简历、监理资格:共4分。(凭原件)总监至少必须同时具中级职称和持总监岗位证书,否则得0分。高工及以上职称得4分,工程师得2分。(2)主持或参与的类似工程项目及监理业绩:共8分。(凭原件证明材料)主持过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的得6分,主持过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的得3分,只参与(必须是主要监理人员)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得1分;主持或参与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每获得一个优良单位工程者加1分,超过两个不再加分。类似工程指水利部门的水库除险加固或水库新建工程,下同。(3)建设单位对项目总监的评价意见:共4分。(凭证明材料原件)评价意见好,得3~4分;评价意见一般,得1~3分;评价意见差,得0分。(4)项目总监驻现场工作时间:共4分。能承诺在施工期内离开现场时间连续不超过5天和累计不超过工期的15%天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3、资源配置 25分(1)副总监简历及监理资格:共5分。(凭证明材料原件)主持或参与(必须是主要监理人员)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得1分。高工及以上职称得2分,工程师得1分;持总监岗位证书得2分,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2)其他监理人员专业、职称、监理资格、年龄结构:共5分。监理人员中具备水工、施工、造价等专业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监理人员全具技术职称得1.5分,否则得1分;监理人员全具岗证证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年龄结构基本合理得0.5分,否则不得分。(3)主要监理人员的月驻现场工作时间:共4分。主要监理人员(除总监以外,按排序的前三位考虑,下同。)全部能承诺月驻现场时间25天的得4分;部分能承诺的得2分;全部不能承诺的得0分。(4)主要监理人员从事类似工程的相关经验:共4分。(凭证明材料原件)主要监理人员中全部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得4分;部分具类似工程经验的得2分;全部无类似工程经验的得0分。(5)拟为工程项目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共5分。检测设备配置齐全、较齐全、不齐全的分别得3分、2分、1分;办公设备(主要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配置齐全、较齐全、不齐全的分别得2分、1分、0分。(6)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等:共2分。能承诺中标项目的总监人选,由招标人按总监素质及能力评分情况调配的,得2分;不能承诺的得0分。4、监理大纲 20分(1)监理范围与目标:共2分。监理范围完整、目标明确得2分;监理范围较完整、目标较明确得1分;监理范围、目标完全不了解得0分。(2)对影响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关键问题的理解程度:共3分。对工期、质量和投资三方面的关键问题都理解正确的得3分;两方面理解正确的得2分;一方面理解正确的得1分;没有正确理解的得0分。(3)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与管理的实效性:共2分。具实效性得2分;实效性一般得1分;无实效性得0分。(4)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的针对性:共9分。针对性强分别得3分、2分、2分、2分;针对性一般分别得1.5分、1分、1分、1分;针对性差各得0分。(5)拟定的监理质量体系文件:共3分。完整、全面得2~3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6)工程安全监督措施的有效性:共1分。具有效性得1分;无有效性得0分。5、投标报价 10分(1)人员进场计划及费用结构合理性:共3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得2~3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2)监理投标报价合理性:共7分。基本分:承诺监理服务费按招标人的提出的监理费基准价按实际工程建安投资的3%的得2分;下浮加分:承诺监理服务费按招标人的提出的监理费基准价按实际工程建安投资的3%的,在此基础上优惠的,每下浮零点壹个百分点加0.5分,总加分不得超过5分。投标人报价不得在监理费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否则视为无效标。六、评分规则 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过程中需要提供证件的需出示原件查验(类似工程的监理合同、质量体系认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资质、营业执照、获奖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财务审计报表等原件);七、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的高低排序推荐前3名给招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若候选人出现分值相同情况,则对分值相同的投标人改为投票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决定次序选择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工作报告,评标工作报告要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2)对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的评价;(3)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的评价;(4)对资源配置的评价;(5)对监理大纲的评价;(6)对投标报价的评价;(7)评标标准和方法;(8)评审结果及推荐顺序;(9)废标情况说明;(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11)其他说明;(12)附件。2、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在全体成员签字的情况下,通过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并由其本人签字,方可作为评标报告附件。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以上的各项工作情况不对外公布,只向招标人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3、决标招标人根据《江西省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的有关规定,原则上确定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名中标。招标人在推荐的候选人中选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招标工作报告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核备。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说明。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格式)中标通知书(格式)致(中标人全称) :贵单位于 (投标日期) 提交了(招标工程名称)(合同编号: )建设监理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我方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1、在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履约担保事宜;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于年 月 日前持有效证件及履约担保前来订立合同。招标人:(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