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晋宁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0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H********0

1.2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1.3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分2个包。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2个包的谈判。

1.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询价

1.5预算金额:项目预算总额*******.00元。

1.6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A包:381200.00;B包:566000.00元。

1.7采购需求:

1.7.1货物采购清单

序号

是否进口

标段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单价):元

交货地点

1.

A包

医用抢救车

7

4000.00

昆明市晋宁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2.

空气消毒机

3

5500.00

3.

超声检查床

1

36000.00

4.

超声检查凳

2

1200.00

5.

医用治疗车

14

2000.00

6.

除颤仪

1

48000.00

7.

心电监护(可充电、转运时用)

2

29000.00

8.

输液泵

5

5500.00

9.

妇科检查床

5

2800.00

10.

高压锅(280L)脉动真空灭菌器

1

118000.00

11.

药品冷藏柜

1

4800.00

12.

B包

盆底康复机

1

216000.00

13.

盆底评估机

1

150000.00

14.

视力筛选仪

1

200000.00

1.7.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1.7.3付款条件:自货物交付、安装、验收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无息支付。

1.7.4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需求,满足项目功能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7.5验收方式及标准: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根据合同、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负责组织验收,交货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指标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将拒收;采购人可以邀请部分供应商代表或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自行对成交供应商所交货物和安装工程进行抽检,检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虚假应标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相关证据确凿的 ,用户方须直接反映给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同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对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

1.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响应谈判的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谈判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谈判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注: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备案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注册证;非《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产品无需提供备案证或注册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保障 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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