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卡式高标清摄像机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电视台卡式高标清摄像机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依据鹰潭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鹰潭电视台委托,对其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GD029

2. 采购项目内容: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1

卡式高标清摄像机(肩扛)

2

人民币58万元

2

32G卡

8

3

高标清卡式摄像机(手持)

4

4

摄像机机头话筒

4

5

三脚架

4

6

高清数字切换台

1

7

卡式便携式录像机

1

8

液晶监视器

1

9

三角架

1

10

卡式驱动器

2

备注

上述货物的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第三条内容:“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注册资本金≥100万人民币;

(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卡式高标清摄像机(肩扛)、高标清卡式摄像机(手持)、高清数字切换台、卡式便携式录像机】制造商与投标人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8月13日起至2012年8月17日止(不含法定休息日),每天9:30~11:00,15:30~17:00时(北京时间) 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鹰潭市沿江大道5号新海事局办公大楼)二楼大厅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投标人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4.1.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未带全上述报名资料的投标人或逾期报名,均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递交到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鹰潭市沿江大道5号新海事局办公大楼)。

6、定于2012年9月4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鹰潭市沿江大道5号新海事局办公大楼)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赣东分公司)

详细地址:鹰潭市月湖区沿江大道6号清波雅苑鑫涛苑6#东单元102室

电 话:****-******* 传真:****-*******

联 系 人:王先生邮编:335400

电子函件:jxzbgd@163.com帐号: 150*****090********

开户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赣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五洲路分理处

监督管理部门:鹰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采购人:鹰潭电视台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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