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屋面改造工程

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屋面改造工程


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屋面改造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屋面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屋面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屋面改造工程

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屋面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0日历天

特别提醒:
1、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与招标人沟通具体实施方式、位置等。
2、投标人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对照工程量清单,对清单中未考虑或描述不全的施工措施费用分摊在上述清单报价中,招标人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9月18日8:30至2020年9月24日18: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件,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49号10楼,联系方式:138*****007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发包价 :91800.00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十日内,按审计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组织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然后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
地 址:阜宁县
邮 编:224400
联系 人:曹校长
电 话:158*****656


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屋面 中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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