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群众艺术馆-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电视教学节目《群文视界(第五季)》-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省群众艺术馆-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电视教学节目《群文视界(第五季)》-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 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电视教学节目《群文视界(第五季)》 | 项目编号 | HNZS2020-09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36.0 |
最高限价(万元) | 236.000000 | ||
采购需求 | 1.1 项目名称: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电视教学节目《群文视界(第五季)》; 1.2 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1.3 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范围: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电视教学节目《群文视界(第五季)》制作拍摄片,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4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此项目; 1.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 ********4kod.pdf">下载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此项目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3.1 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时间 | 2020-09-18至 2020-09-25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0-09-29 09: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会议室 |
开启时间 | 2020-09-29 09: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会议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群众艺术馆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 ||
项目联系人 | 简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 |
受海南省群众艺术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电视教学节目《群文视界(第五季)》(项目编号:HNZS2020-090)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电视教学节目《群文视界(第五季)》;
1.2 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1.3 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范围: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电视教学节目《群文视界(第五季)》制作拍摄片,详见“采购需求”;
1.4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此项目;
1.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
2. 资金情况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购买;
4.2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3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4.4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4.5 拟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磋商文件。
5.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时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2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4 供应商参加磋商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 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介
6.1 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zw.hainan.gov.cn/ggzy)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 其他补充事宜
7.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查询与所有采购程序环节相关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7.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群众艺术馆
8.2 联系人:姜主任
8.3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
8.4 联系电话:****-********
9.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9.1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2 联系人:简先生
9.3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9.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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