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自来水厂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溪口镇自来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1】号1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游县凤羽笋竹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拨款及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在龙游县溪口镇内,审定预算价626.7491万元。管道总长度15.58KM,其中金属管(包括球墨铸铁管和Q235螺旋焊接钢管)3.36KM,PE管12.22KM。计划工期为200日历天。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1)施工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办理过《龙游县招投标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电话****-*******);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 (2)监理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未参加电子评标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州品茗软件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151*****077,姚小姐。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施工标壹拾万元整、监理标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20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2年 8 月 13 日至2012年8 月 17 日 16:00 时凭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及《龙游县招投标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到234室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接受),施工招标文件500元/份、监理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监理标2012年 8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整,施工标2012年 9 月 3 日 15 时 00 分整,地点为龙游县招投标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毛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 *******(招标中心)
招 标 人:龙游县凤羽笋竹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衢州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龙游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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