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泉村商铺门面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石门泉村商铺门面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石门泉村商铺门面房工程【施工】
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石门泉村商铺门面房工程,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基【2010】84号文件及【2011】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石门泉村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石门泉村商铺门面房工程
2、建设地址:塔塔尔族乡卫生院东侧(老市场院内)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3422.39平方米、其中:1#商铺门面房1379.92平方米;2#商铺门面房2042.47平方米。
4、 结构形式:砖混结构、地上二层。
5、工程投资额:768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2年9月1日开工, 2012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91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招标,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程施工招标,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3家以内(含3家)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3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定额计价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3日9:30时-2012年8月17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报名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石门泉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韩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40号B座5楼
报名联系人:陈静静;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奇台县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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