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葫芦岛郊区供电分公司物资仓储点(塔山)EPC总承包项目

国网辽宁葫芦岛郊区供电分公司物资仓储点(塔山)EPC总承包项目


一、招标条件
国网辽宁葫芦岛郊区供电分公司物资仓储点(塔山)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备案。以连发改备【2020】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供电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网辽宁葫芦岛郊区供电分公司物资仓储点(塔山)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建筑面积:800.0㎡其中:层数: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

国网辽宁葫芦岛郊区供电分公司物资仓储点(塔山)EPC总承包项目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含仓库及辅助用房,跨度14.28米。料棚300平方米上述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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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0年10月21日 开工至 2020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6.其它要求:开标时,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5万元
2.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14日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5日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刘玉生

姓名:

刘玉生

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南大街南延路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02门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付雪飞

联系人:

张颖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ldzbgs@163.com

张颖 签于 2020/09/19 15:00: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仓储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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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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