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行政区域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0日16: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9月21日至2020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楚雄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华县龙坪中路鑫歌汇KTV旁)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01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楚雄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华县龙坪中路鑫歌汇KTV旁)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师)
项目联系电话135*****469
采购单位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南华县龙坪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469
代理机构名称楚雄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南华县龙坪中路鑫歌汇KTV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031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楚雄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华县龙坪中路鑫歌汇KTV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01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0

最高限价(万元):0

采购需求:中餐类(不少于4菜一汤),用餐人数平均每天约20人,不超过15元/人(仅限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及家属)。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3.2供应商近三年在餐饮经营管理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事件(3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3.3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9-21 08:30至2020-09-25 18:00,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楚雄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华县龙坪中路鑫歌汇KTV旁)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01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华县龙坪中路鑫歌汇KTV旁)


五、开启


时间:2020-10-01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华县龙坪中路鑫歌汇KTV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址:云南省南华县龙坪南路

联系方式:135*****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南华县龙坪中路鑫歌汇KTV旁

联系方式:136*****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师)

电 话:135*****4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社会化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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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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