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仪及相关仪器设备、离子色谱仪及相关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仪及相关仪器设备、高效液相色谱及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辅助仪器设备、微波消解器及相关仪器设备征求意见的公告

原子吸收仪及相关仪器设备、离子色谱仪及相关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仪及相关仪器设备、高效液相色谱及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辅助仪器设备、微波消解器及相关仪器设备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原子吸收仪及相关仪器设备、离子色谱仪及相关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仪及相关仪器设备、高效液相色谱及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辅助仪器设备、微波消解器及相关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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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原子吸收仪及相关仪器设备、离子色谱仪及相关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仪及相关仪器设备、高效液相色谱及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辅助仪器设备、微波消解器及相关仪器设备采购六个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向潜在投标人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于2012年8月1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征求意见联系人:林萍

联系电话:****-********转808 传真:****-********

注意事项:

1、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评分细则、项目需求设置有倾向性或不合理的,可在此阶段提出意见,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2、投标人对所提意见做原因说明,需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或证明材料。


深圳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货物类】项目编号:PSCG********12气相色谱及相关仪器设备采购包号:A招标文件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八月 关键信息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预算金额83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3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六十(6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有效期60天履约担保金额以双方订立合同所规定的金额为准,向采购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适用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详见第一部分第九章第41条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五副及电子文档一份投标文件初审表资格性检查表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资质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详见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质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质要求不得导致废标。)2投标人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的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关键信息-项目信息”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标书费的符合性检查表1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2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3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4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5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或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7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8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报材料、品牌、型号的9《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未按《承诺函》所述填写,经评审小组认定存在不明或不实的10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单位的总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确定中标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或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评委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该阶段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评分细则表评分项及评分规则权重一、价格部分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评分方式按公式计算二、商务部分30序号内容权重评分规则评分方式1企业实力2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09年1月1日以来纳税证明复印件,并自行汇总纳税额,最优得满分,横向比较优劣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0-30%。投标人须提供深圳市区级或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材料(加盖税务机关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2009年1月1日以来地税证明材料需具备电子签章流水号,否则不得分。专家打分32、根据企业信誉、人员资质及构成、履约能力等情况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0-30%(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2注册资金3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得100%;人民币70万元(含70万元)-100万元,得60%;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70万元,得30%;人民币50万元以下,不得分。专家打分3认证标准2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得100%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且该认证证书须在招标文件公布前获得且尚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专家打分4同类项目经验6自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投标人在深圳地区卫生系统有仪器设备政府招标的成功案例(必须项目已完成):1.单个合同金额40万以下的不得分;2.单个合同金额40万(含40万)以上80万以下的每个得25%;3.单个合同金额80万(含80万)以上120万以下的每个得50%;4.单个合同金额120万(含120万)以上160万以下的每个得75%;5.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含200万)以上的每个得100%。累计得分不超过100%(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且同时提供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扫描件只须提供关键页,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专家打分5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21.根据维修维护方案措施、及培训方案和人员安排承诺,横向比较优劣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0-30%专家打分21.企业在深圳地区有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00%;2.企业在深圳地区外、广东省内有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得70%;其它不得分。(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售后服务机构的售后服务协议复印件,以上均加盖投标法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实施方案包括详细安装调试步骤和实施验收方法和进度安排:提供详细的安装调试步骤、实施验收方法、进度安排及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横向比较优劣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0-30%。2高效的故障响应时间,横向比较优劣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0-30%。2详细而品质优良的服务承诺,横向比较优劣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0-30%。2对于要求“原厂配置标准”的仪器设备能提供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6投标文件编制质量2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编制装订盖章,符合要求的得100%,否则不得分;专家打分三、技术部分40序号内容权重评分规则评分方式1产品性能25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在100%内打分;其中主要技术参数有负偏离一项的扣20%,其他一般参数每偏离一项扣10%,扣完为止;有正偏离不加分。(主要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十四页“二、技术需求”加“★”的技术参数)专家打分5根据投标产品的整体材质、制造工艺及性能;随机资料和配件情况等打分;投标产品性能、质量及运行稳定性最优得满分,其余按照优劣排序递减得分。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0-30%专家打分5对投标产品的先进性、整体质量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根据产品的结构设计科学性与合理性打分;投标产品最先进得满分,其余按照优劣排序递减得分。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0-30%专家打分5根据投标人方案对系统业务需求理解与分析的准确、全面、扩展,供货方式、履行合同计划完善详细,方案完整、可行性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0-30% 专家打分四、固定额外加分部分51政策导向优先采购产品5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以及该投标产品报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专家打分注:1. 有取值范围的,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每一项的得分均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2. 缺项则该项为0分或不合格为0分。3. 价格、技术、商务部分为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置项目,累加满分为100分,固定额外加分部分为固定设置项,对涉及政策导向优先采购产品进行额外加分。4. 综合以上分析比较,评委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的量化评定,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九章合同的授予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第一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履约异常情况反馈表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第一章总则1.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在此特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政采代(甲)字第0375号]”,以此拥有政府采购代理权限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 “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3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即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 “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单位,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日期”指公历日。2.7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 “纸质投标文件”指根据本招标文件模板的要求规范填写,打印输出并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原件。2.9 “现场投标”指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2.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具备条件:(见招标公告有关资质要求)3.1.1如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均为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所投主要产品(本项目主要产品特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出具代理证或授权证书的产品)选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4.联合体投标4.1 除非招标公告中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否则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不予考虑。4.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4.2.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4.2.3对于招标公告中所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的某一资质,若联合体各方均具有,则将以联合体各方中最低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在这一资质条件上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4.2.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2.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4.2.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2.7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4.2.8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4.2.9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踏勘现场6.1如有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按采购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踏勘现场。6.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投标人未参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项目现场。6.3采购单位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6.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5 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7.招标答疑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章之规定。第二章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8.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申报资料齐全、规范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采购单位须协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招标文件确认或信息反馈;8.2 招标活动信息发布及通告:在采购单位确认采购文件或按要求推荐供应商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公告;在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采购单位确认评标结果;在采购单位确认评标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成交)公告的发布。采购单位须协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结果的确认或信息反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发布中标公告及制作中标通知书。8.3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九章合同的授予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第一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履约异常情况反馈表8.4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5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招标文件的澄清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政府集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章之规定。9.2投标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9.3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9.4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深圳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ps.szzfcg.cn/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在项目开标前,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10.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0.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1.1 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第三部分的相关内容)13.投标文件格式13.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投标货币14.1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个日历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的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3 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6.9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必须以投标供应商的公司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16.4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由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2)银行本票、支票或汇票;(3)转账。(收款单位: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6.5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交于招标方。16.6在开标时,凡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6.7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交回我司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我司不计利息退回。未到我司交回投标保证金收据而造成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在退还时不计利息。受到质疑、投诉或正在被调查的投标人,在调查结束后,如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再退回投标保证金。16.8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9条规定和采购方签订合同后(提供合同原件核实),并退回我司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我司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因银行对提取现金有限制,我司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一律用转账支票退还。16.9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9条规定签订合同;(3)隐瞒投标的真实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虚假补充文件或者故意进行无效投标或者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4)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投标人中标的;(5)采用不正当手段防碍、排挤其它投标人的;(6)向采购人、招标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7)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串通投标的;(8)其它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不予考虑。17.2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18.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8.1 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制作所投招标项目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现场投标。18.2 纸质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及要求编制。18.3 投标人在利用标书文件模板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18.3.1除模板中要求填写、添加的内容外,不得对其他文字内容做任何改动。如果因操作失误而改动的,以模板中的文字叙述为准。18.3.2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根据此招标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 18.3.3 必须完整、准确填写标书文件模板要求填写内容,不能填写如“*、\、[、&、”等特殊字符。模板固定的格式内容和文字叙述,不得改变,如果因改变叙述而与模板的原叙述相冲突者,以模板的叙述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9.1.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19.1.2密封包上注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开标时间(指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9.1.3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19.1.1-19.1.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方。19.1.4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9.2.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方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19.3.迟交的投标书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9.2条规定,招标方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招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9.1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20.4在投标人须知第19.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6.8条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第五章开标21.开标21.1招标方将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21.2开标时,招标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开标一览表(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除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原封退回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书。21.3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1.4无论如何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21.5招标方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21.2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第六章评标要求22.评标会议22.1开标会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行为规范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深财购[2005]5号),并结合坪山新区政府采购实际,补充规定如下:22.1.1 采用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1.2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用综合评标法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5人以上(含5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1.3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为保证评委人选的专业性,以及评标中的公平公正性,评标委员会成员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单位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采购单位无代表参与评标,应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提交《采购单位不派评委参与项目评标承诺书》给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注:《评标授权书》、《采购单位不派评委参与项目评标承诺书》模板可以从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 ps.szzfcg.cn/采购单位页面下“通用表格”处下载。22.2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2.4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2.5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3.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资料23.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23.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23.3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废标条件;24.独立评标24.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25.投标文件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关键信息”中的《投标文件初审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废标处理。25.3对不属于投标文件初审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26.澄清有关问题2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受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5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7.错误的修正27.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27.2.1 若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与分项报价清单表总价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为准;27.2.2 若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清单表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7.2.3 若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7.2.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2.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7.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给评审带来不便,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27.4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8.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9.评标方法29.1评标方法执行《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07]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深财购[2005]5号) 项目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标法、性价比法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办法。29.1.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9.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9.1.3性价比法性价比法是指除价格因素外,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出评分因素的总分,除以投标报价,以商数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9.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请详见“关键信息——项目评分表”)30.定标3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30.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报价是否合理或是否低于成本,评委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3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0.4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1.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2.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3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ps.szzfcg.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天。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32.2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32.3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4项目质疑受理程序:32.4.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受理项目质疑资料。受理程序需要审核的资料: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质疑函件(原件且加盖公司公章)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没有超过质疑的有效期限且资料齐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质疑受理回执》加盖公司公章给予供应商。32.4.2异地供应商质疑可传真函件至窗口进行预受理,但供应商必须在发出传真函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原件【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质疑函件(原件且加盖公司公章)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邮政快递至我公司再给予正式受理。32.5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人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关于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并在公示期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凭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关于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到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请采购单位直接到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32.6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八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33.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33.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33.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必须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33.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33.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组成评标委员会等组织采购活动。33.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不另行制作谈判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就原招标文件中资质、技术及评标方法等变动情况向拟谈判对象发出谈判邀请,与原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变动部分以谈判邀请文件为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应答文件。34.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34.1谈判小组34.1.1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后,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标委员会内专家。34.1.2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4.2谈判程序34.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34.2.2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4.2.3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1)项目方案;(2)报价;(3)其它相关事项。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4.2.4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各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34.2.5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4.2.6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签字认可。34.2.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或者其他信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三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34.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4.2.9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4.2.10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34.3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34.3.1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深财购[2005]5号),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要比照最低评标价法规定执行。如确因实际情况需要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应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原招标文件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外的评标方法,转为竞争性谈判后,评标方法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34.3.2对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本须知第29.1.1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34.3.3若要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必须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谈判小组按批准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谈判邀请文件中应注明批准的评标方法。34.3.4谈判小组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5.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35.1谈判小组35.1.1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后,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标委员会内专家。35.1.2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单一来源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5.2谈判程序35.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35.2.2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5.2.3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1)项目方案;(2)报价;(3)其它相关事项。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供应商。35.2.4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35.2.5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5.2.6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签字认可。35.2.7谈判小组与单一来源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有三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35.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5.2.9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5.2.10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35.3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35.3.1单一来源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原招标文件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外的评标方法,转为竞争性谈判后,评标方法改为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对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按本须知第29.1.1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35.3.2谈判小组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第九章合同的授予36.合同授予标准36.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3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7.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8.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书应采用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规定的合同样本;38.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9.1款的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8.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以招标人及监管部门许可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8.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39.履约担保39.1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关键信息——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39.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40.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9.3项目服务期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七日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40.招标代理服务费40.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相关规定。招标方向中标方按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累进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取方式如下表所示。类别金额(万元)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00%1.50%1.50%100-5000.70%1.10%0.80%500-10000.55%0.80%0.45%1000-50000.35%0.50%0.25%5000-100000.20%0.25%0.10%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0.2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领取《关于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40.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现金或银行汇票形式交付。41.腐败和欺诈行为41.1政府采购要求合同项下的买方和卖方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根据本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1)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方或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方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方或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投标。(3)如果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ND ----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坪山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受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 项目编号:PSCG********122. 项目名称:气相色谱及相关仪器设备采购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 投标人资格要求:(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气相色谱、顶空进样装置)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由营业执照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需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为有效期)。(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接受投标人选用部分进口产品参与投标。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2年月 日 15时 至 2012年月 日9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站点( http://ps.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站点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站点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6.投标报名: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2年 月 日17时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6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7.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8. 答疑事项:2012年月日14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2年 月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9.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10.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月 日9:30 11. 开标时间:2012年 月 日9:3012.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无13.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14.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在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开标。1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6.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17.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18.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ps.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19.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联系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联系电话****-************-********/********-***传真(Fax)****-********政采专用邮箱zd@szzdzb.cn 邮政编码518001查询网址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ps.szzfcg.cn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监管监管机构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303联系电话****-****************传真(Fax)****-********邮政编码518118网站http://ps.szzfcg.cn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费银行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收款单位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网上操作相关咨询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邮政编码518034传真电话****-********网上操作咨询********-6、********-6采购中心热线电话****************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项目需求重点提示:1.招标文件澄清的说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九款“招标文件的澄清”的规定,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在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资格认定的说明如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均为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所投主要产品(本项目主要产品特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出具代理证或授权证书的产品)选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3.参考品牌的说明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产品品牌均为质量“相当于”要求,非指定性要求,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质量相的其他品牌产品投标。4.关于不可偏离条款的说明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或其他符号)的条款均为非不可偏离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5.防范报价过低投标方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方报价低于本项目财政预算的80%时(如财政预算为100万,则报价低于80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对成本构成进行介绍,并要求投标方用书面的形式进行低价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如投标人没有合理的理由或不按要求提供低价说明,可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则另行选择供应商。6.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部分进口产品,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且在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清单详见“采购范围”)。7、政策导向7.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7.1.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7.2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一、采购范围(一)具体、明确描述项目所要采购的标的物,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配置要求(主要部件)数量单位1气相色谱(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原厂标准配置1台2顶空进样装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原厂标准配置1台3高速大容量旋转蒸发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原厂标准配置1台4分析用研磨机(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原厂标准配置1台5瓶口分配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原厂标准配置2台二、技术需求(备注:“★”标注项为重要技术参数)(一)气相色谱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进口产品证明资料,必须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用于检测各类有机物1. 工作条件1.1温度: 15℃ ~ 35℃1.2湿度:5 ~ 95%1.3耐受温度:-40℃ ~ 70℃2.技术参数2.1柱温箱2.1.1温度:室温+4℃ ~ 450℃2.1.2温度设置分辨率:1℃,柱箱温度实测偏差小于2℃, (在距内壁30mm,直径为200mm的圆周上)2.1.3温度精度:室温每波动1℃ ,柱温箱的温度波动≤0.01℃2.1.4程序升降温:≥20阶,升温速率≥250℃/min2.1.5可程序降温,降温速率:从450℃降温到50℃,时间在6min以内2.2色谱柱系统2.2.1柱箱内更换色谱柱,可安装0.25\0.32\0.53mm规格石英毛细管柱2.2.2具有恒定的线速度控制功能2.2.3色谱柱与进样器,检测器相联须用带口螺母,以减少切割色谱柱次数2.3分流/不分流进样口2.3.1可以用于0.25mm,0.32mm,0.53mm的色谱柱2.3.2具有电子压力控制功能2.3.3电子控压精度:0.01KPa2.3.4压力设定范围:0~970kPa2.3.5分流比设定范围:0~9999.92.3.6全流量设定范围;0~1200ml/min2.4自动进样器2.4.1样品位数大于100位2.4.2 进样重现性: ≤0.5%2.4.3 进样体积:1ul-100ul可调2.4.4同一台仪器上和顶空进样装置无需切换即可使用2.5氢火焰离子检测器(FID)★2.5.1检测限:≤1.5pg/s(十二烷)2.5.2可以通过电子压力/流量控制2.5.3具有自动重新点火功能2.5.4线性动态范围:≥1072.5.5数据采集速率:≥250Hz2.6火焰光度检测器(FPD)★2.6.1检测限:P ≤ 0.055pgP/s (磷酸三丁酯) S ≤ 3pgS/s (十二烷硫醇)2.6.2动态范围: P ≤104S ≤1032.6.3选择性:106 S/C, 106 P/C2.6.4数据采样速率:数据采集速率:≥250Hz2.7 电子俘获检测器(ECD)检测器2.7.1最高使用温度:350°C2.7.2检测限:≤6fg/s (g-六六六)2.7.3动态范围:≥1042.7.4采样频率:≥250Hz2.8氢气发生器2.8.1原理:SPE电解水,纯度≥0.9999的高纯氢气2.8.2高纯氢气出口流量:≥200ml/min2.8.3高纯氢气出口压力:20~400KPa2.8.4采用微电脑自动控制,LCD液晶显示,操作简单,可连续监控所有工作参数和运行状况,具有自动故障诊断功能2.8.5储水箱容量必须满足正常工作≥160小时2.8.6外接高效原装氧气/水份捕集阱,保证氢气纯度高达99.99%2.8.7具有环保过滤器,保证氢气发生器内部管路不受外界空气污染2.8.8采用分子筛干燥筒干燥氢气持久高效2.8.9具有氢气过压或泄漏保护功能及声光报警装置,自动关闭氢气发生器,确保安全2.8.10具有在线水箱水位监测及水量过低保护功能及声光报警功能2.8.11具有在线水质监测及声光报警功能2.8.12仪器及系统故障(电源过载,外部影响,仪器倾斜等)保护功能及声光报警功能2.8.13 SPE电导池过压,绝缘,电源系统保护功能及声光报警功能3.配置清单3.1气相色谱主机1台3.2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一台3.3自动进样器1台3.4进样针:1μL≥5支,5μL≥5支10μL≥5支,25μL,50μL,100μL,250μL,500μL各2支3.5分流/不分流进样口2个,带EPC3.6 FID、FPD、ECD检测器各1个3.7专用安装工具包1套3.8色谱软件1套(中文)3.9载气过滤器,除水,2个3.10载气过滤器,除氧,2个3.11标准测试样3.12操作、维护说明书(需中文或中文译本)3.13无玻璃毛分流去活衬管30个 不分流带玻璃毛衬管10个3.14激光打印机1台3.15样品瓶带盖(2ml)≥1000套,样品瓶带盖(5ml)≥100套3.16色谱柱标配测试用色谱柱1根强极性(30m×0.32mm×1.0um),固定液2-硝基对苯二酸改性的聚乙二醇,色谱柱1根强极性(30m×0.53mm×1.0um),固定液2-硝基对苯二酸改性的聚乙二醇,色谱柱1根 极性(30m×0.32mm×1.0um),固定液聚乙烯醇,色谱柱1根极性(30m×0.53mm×1.0um),固定液聚乙烯醇,色谱柱1根 弱极性(30m×0.32mm×1.0um) ,固定液95% 二甲基-5% 二苯基聚硅氧烷,色谱柱1根弱极性(30m×0.53mm×1.0um) ,固定液95% 二甲基-5% 二苯基聚硅氧烷,色谱柱1根 非极性柱(30m×0.32mm×1.0um),固定液100% 二甲基聚硅氧烷,色谱柱1根非极性柱(30m×0.53mm×1.0um),固定液100% 二甲基聚硅氧烷,色谱柱1根3.17通用0.32mm石墨毛细柱密封垫100个,通用0.53 mm石墨毛细柱密封垫100个3.18开口螺母10个3.19氢气发生器1台3.20可更换式柱螺帽10个3.21 ○型密封环100个3.22 毛细管进样口接头2个3.23进样口隔垫300个3.24 堵头密封垫圈10个3.25毛细管切割器1个4.其他性能及要求4.1仪器具有紧急保护装置,紧急状态(工作中意外停电)下能保护检测器不受紧急情况所损害4.2可自动启动/关闭仪器,具有系统自诊断功能4.3仪器故障和维护情况可由内置电子跟踪系统自动记录4.4中文工作站和中文说明软件4.5技术资料:供货方提供产品说明、中文操作手册各1套4.6台式电脑及激光打印机配置如下(或者同等配置):处理器:英特尔(R) 酷睿(TM) 2 四核处理器Q6600内存:4G容量硬盘:500G SATA硬盘显卡:8800显卡 512显存显示器:19英寸宽屏液晶光驱:18X全能DVD刻录机鼠键:光电套装音箱:2.1环绕立体声音箱打印机:激光自动双面打印机,最高分辨率为600x600dpi, 400MHz处理器,小于等于25ppm的黑白打印速度,支持有线网络打印移动硬盘:160G1个U盘:32G 2个正版windows xp操作系统★4.7要求单台仪器上必须可同时装载2个进样单元和4个检测器。所配置的三个检测器需同时装载在主机上5.验收额外要求及售后服务5.1需由厂方按采购单位要求建立二甲基甲酰胺,有机磷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检测方法,方法所需试剂、标准物质及其它相关物品由厂家提供;5.2免费培训:提供在现场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的免费培训,保证使用方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专门培训班免费名额2 名(学费、交通费、食宿费全免)6.验收时提供计量检定部门的检定(校准)合格证书。(二)顶空进样装置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进口产品证明资料,必须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1. 技术要求1.1样品盘位≥40位★1.2样品加热平衡炉:6位样品同时加热,具有自动优化加热时间和炉温功能,热空气加热恒温炉,温度范围40-200℃,增量1℃1.3样品震荡搅拌:两级,顶空瓶体积:20ml(10ml可选)★1.4定量方法:阀和定量环,电驱动六通阀,温度范围50-200℃,增量为1℃。即使在系统背压不同的情况下, 相对标准偏差小于1%,定量环1ml。(0.5ml、1ml、3ml可更换选配);具有多次顶空取样功能1.5传输线:镍管,温度范围50-220℃,增量1℃,样品经传输管线直接导入GC,精度高★1.6能与原厂配置的气相色谱相连,能自动启动GC,与同包GC自动进样器无缝兼容2.配置:2.1 主机:顶空进样器1套2.2 配件:500个样品瓶(20ml), 2000个密封垫, 2000个铝密封圈,封口钳1个2.3仪器操作及维护部分需中文说明书或译本2套;3.验收时提供计量检定部门的检定(校准)合格证书。(三)高速大容量旋转蒸发器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进口产品证明资料。用于样品的浓缩1.技术参数 1.1 样品位≥50 1.2 样品浓缩体积0.5—35ml可选,可自由选择样品浓缩管 1.3浓缩时间可设置,人工随意确定浓缩终点1.4水浴加热 1.5氮气压力可调,氮气流路单独控制 2.配置 :3米排气管, 16×125mm搁架 (16ml), 5ml样品浓缩管100个,10ml样品浓缩管100个,25ml样品浓缩管100个(四)分析用研磨机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进口产品证明资料。用于样品的粉碎研磨1.主要技术参数1.1马达输入功率:≥160 W1.2马达输出功率:≥100 W1.3转速:≥28,000 rpm 1.4有效容积:≥80 ml1.5工作制式:1 min / 10 min1.6有过载保护1.7线速度:≥50 m/s1.8最大粒度:10 mm1.9外形尺寸 (W x D x H)≥80x 80 x 240 mm1.10重量:≤1.5 kg1.11允许环境温度:5 – 40 °C1.12允许相对湿度:80%2.配置:2.1粉碎刀头5套剪切刀片5套2.2配 80ml 、250ml的研磨杯各10个(五)瓶口分配器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进口产品证明资料适用于强酸、碱和溶剂在内的液体进行无故障和可靠的分液1.技术参数1.1量程: 0.2-10 ml,可变量程:0.2ml 1.2准确度:0.3 %,精确度:0.1 % 1.3可以对包括强酸、碱和溶剂在内的液体进行无故障和可靠的分液1.4整支可高温121°C高压消毒 1.5玻璃管可以从基座上拆下进行彻底清洗。 1.6分液头可以很方便地旋转360o1.7接头范围宽,适合最常见的2-3种瓶子尺寸1.8喷头可选择,可延长 2.免费培训:提供在现场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的免费培训,保证使用方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三、商务要求1、交货要求1.1交货期的要求:签订合同后三十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或按采购方指定时间送货。1.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1.3随货物必须配备的技术文件清单。1.4如是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证明材料。2、付款要求2.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后付95%,余款在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2.2 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时供货的,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0.5%;如超过供货期30天,将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2.3 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在货到一周内未进行安装调试,或安装调试时间超过正常要求,按每超过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0.5%或按实际损失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3、售后服务的要求2.1货物免费保修期一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2.2由生产厂家提供售后服务,24小时维修到位。厂家或供应商提供免费保修期一年,终身维修。3年内免费提供软件升级。2.3如需专用消耗品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应提供优惠价格零配件。2.4提供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如不能提供维修资料,保修期延长为24个月.2.5有专业人员对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对维修工程师进行维护、维修培训。2.6供应商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合法性,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用户无关。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证明资料。2.7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必须保证设备的开机率>95%;若不能达到此开机率,将作以下处理:⑴开机率在90-95%之间按一赔二延长保修期;⑵开机率在85-90%之间按一赔五延长保修期;⑶开机率低于85%,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新机,并重新计算保修期,以及赔偿用户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4、关于验收4.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4.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d、需要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提供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证书。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供参考)供方:需方: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日招标的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本购销合同:一、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产地及厂家:设备单价:设备数量:合同总价: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为深圳工地价。二、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设备(包括零部件)。有关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或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供方对所提供的设备须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三、若供方提供进口设备,则须提供合法的进口手续和商检证明。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 内,供方负责将设备在深圳工地安装调试,由需方负责验收。设备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五、供方应随设备向需方交付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六、付款方式:见招标有关规定(或如与财政部门有关拨款规定相冲突,从财政部门规定)。七、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需方逾期付设备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向需方偿付设备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供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设备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供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设备款千分之五违约金。八、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九、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本合同一式陆份,供需双方、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等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附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供方:需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址: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一览表单位: 人民币元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完工期备注大写:小写:注: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交货期/完工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要求。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4、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目录一、评标指引表二、声明及承诺函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参考备用)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清单表七、供应商情况介绍八、人员配备情况九、项目实施方案十、服务条款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十二、商务条款偏离表十三、技术规格偏离表十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评标指引表(置于投标文件的首页)为方便参与该项目的评委专家的评标,快速找到评标事项与该项目投标文件所对应的位置,请投标人参照下表格式,编制本项目评标指引表。气相色谱仪及相关仪器设备采购评标指引表一、资格性审查指引序号资格性检查项目证明文件起止页码12………………二、符合性审查指引序号符合性检查项目说明起止页码12345678三、综合评分指引评分类别评分项目分值(或权重)对应章节起止页码商务部分1.…………2.……………………技术部分1.…………2.……………………注:请投标人按照“关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评标信息”的审查和评分内容,自上而下的顺序填写本表。因项目次序混乱而影响评标效率及评标结果者,投标人自负其责。 二、声明及承诺函声 明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1.我公司已完全理解该项目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全部条件,亦保证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条件。2.我公司严格按照贵方提供的标书样本填写和提交相关内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并愿意向贵方及采购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误解的权利。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声明企业(公章): 声明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年 月 日 承诺函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公司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如《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技术规格偏离表》所填写“偏离情况”与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符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追求责任,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参考备用)单位名称: 地址: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维护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月 日说明:1. 本证明书要求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方为有效。2.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 职务:联系电话: 手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要求投标人提供有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私章)和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方为有效;2.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五、投标函及投标保证金投标函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为),本人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授权正式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提交开标一览表1份及投标文件正本l份,副本5份,附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光盘。据此函,本人代表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的。本人承诺:(1)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清楚或误解的问题和质疑投诉的权利。(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关键信息-项目信息”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我方为本投标和中标后的合同实施要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按投标人须知第41条“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支付。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方式: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传真或电传: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投标人代表姓名(签字):公章:日期: 年 月 日投标保证金1、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2、必须以投标供应商的公司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 六、分项报价清单表(一)项目报价表序号项目内容单价(元)备注1设备费用2备件与工具费用3运输费用4安装费用5技术服务6技术培训…投标总价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姓名: 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3、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细分项报价(二)设备报价清单注:《设备报价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数量、小计、合计等详细信息。(三)备件与工具报价清单注:《备件与工具报价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数量、小计、合计等详细信息。(四)可选配件报价清单(不包括在总报价内)注:《备件与工具报价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价等详细信息(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一览表序号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及型号该投标产品报价及占投标总价的比例属于优先采购清单的类别备注数量投标单价(元)投标合计报价(元)占投标总价的比例(%)1234注:1.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若不涉及招标文件“政策导向”部分所述的优先采购清单范围内产品,则不需填写该表。2. “该投标产品报价及占投标总价的比例”栏中须准确填报该投标产品的投标单价、数量、投标合计报价及占投标总价的比例。3. “属于优先采购清单的类别”栏中填写“《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清单或目录。4. 对列入表中的投标产品须提供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清单或目录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的证书若存在不齐全、已过有效期或其他未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瑕疵将不予以认可。七、供应商情况介绍(一)供应商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备注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2.注册资金(万元):3.经营场所:4.有效期:二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1.税务登记证编号:三其他资格(质)证书(若有其他资质证书,可按表格格式扩展提供复印件1.证书名称2.批准单位3.等级4.批准时间及编号5.有效期四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说明1.……………………注: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可以提供相应文字、照片等)。(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 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有关资格(质)证明文件:(1)税务部门出具的2009年1月1日以来纳税证明复印件,并自行汇总纳税额。(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3)投标产品自主创新证明文件(如有);(4)……(如有);(5)……(如有);(6)其他(供应商自定提供)。(三)“关键信息-评标信息”规定的公司业绩、已做项目简介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规模(金额/元)完成时间运行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四)拥有相关专利情况1. 专利一览表2. 专利证书复印件(五)所获荣誉或奖励1. 荣誉或奖励一览表2. 相应荣誉或奖励证明文件 附:同类项目案例年份项目名称项目获奖情况项目简介备注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注:1. 在备注中填写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2. 需递交上述项目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 提供的资料须齐全。八、项目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类别职务姓名职称上岗资格证明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技术人员附上证书复印件九、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1. 项目完工期/交货期、实施进度表;2. 组织设计方案;3. 质量保证措施;4. 相关配套措施。十、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1.免费售后服务项目2.在深圳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介绍3.故障或技术支持应急维修响应时间安排;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主要零配件价格;5.质量保证及违约承诺(在履约期间如出现违约情况时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6.培训、服务措施及承诺。 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及型号厂商、品牌、产地数量交货期备注注:附上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中文说明书、彩页、照片等相关资料。十二、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备注:1. “偏离情况”栏中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主要内容摘要。十三、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情况说明备注:1. "投标规格"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不合格响应;2.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证明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3. 证明资料(均为原件复印件)的提供要求:(1)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2)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未达到以上提供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不合格响应的,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废标处理。4.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集中采购机构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十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政府采购履约异常情况反馈表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 至异常情况类别质量 时间 服务 价格 其他具体情况采购单位意见(公章)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 本表为采购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情况所用;2. 履约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服务、价格、其他共五类,请首先在对应的类别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一栏详细说明情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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