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白浒山LNG储配基地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公告
武汉白浒山LNG储配基地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公告
报建编号: | ****************1 | ||||||||
报建名称: | 武汉白浒山LNG储配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70 |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白浒山LNG储配基地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湖北民生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王晋军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杰 | 招标联系电话: | 180*****555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付兰兰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1*****563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花山街道白浒山(湖北民生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LPG储配站)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招标内容:建设1台3万立方米LNG双金属全容罐、气化设施、BOG处理系统、LNG槽车站、外输区、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工艺装置以及LPG改造等。招标范围:为业主、业主聘请的PMC项目管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建设临时办公设施,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安装、LPG改造、单机试车、机械竣工、中间交接,项目有关当地政府部门的报建和报验,为业主人员提供生产操作和维护维修培训,为业主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等提供保镖服务,提供项目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等文件,提供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直至业主颁发履约证书。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8603 | 立项批准文号: | 2018-420118-45-03-045370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55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0-09-18 10:43 ~ 2020-09-23 10:43 | ||||||||
投资总额(万元): | 38603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凯信大厦1号楼19层1-15号房)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0-09-29 16:3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20-09-27 1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凯信大厦1号楼19层1-15号房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民生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0-09-28 09:30 ~ 2020-09-29 09:3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0-09-29 10: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截止(当天)前,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招标代理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承诺书;(5)企业类似业绩:近10年来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务【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6)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权利义务等;(7)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受补充资料,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二、原件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审查时间为本公告中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当日的上午9:00时-10:00时,地点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凯信大厦1号楼19层1-15号房)。三、投标申请人还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本次投标。 | ||||||||
备注: | 一、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应为设计单位在册人员;注册资质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资格;并受聘于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负责人; 三、投标申请人近10年来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务【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四、(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确定);(2)在信用中国网、武汉建设网、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上企业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及负责人有处于公示期的失信记录;或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并处于暂停期内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2)联合体牵头成员须为设计单位,该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联合体另一方应为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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