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卫新河庆云拦河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漳卫新河庆云拦河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漳卫新河庆云拦河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漳卫新河庆云拦河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任务书已经取得水利部批复,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庆云拦河蓄水闸位于山东省庆云县与河北省盐山县交界处老庆云西南的漳卫新河下段河道中心桩号为132+100m处,工程于1973年竣工。河道三年一遇设计排涝流量1200m3/s,五十年一遇设计行洪流量为3500m3/s,校核流量为5000m3/s。设计洪水位11.74m(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排涝水位8.5m,正常蓄水位7.7m,正常蓄水位下相应蓄水量1500万m3,短期最高蓄水位8.4m,最大蓄水量2200万m3。
庆云拦河蓄水闸主要功能是调节水位,为沿河两岸蓄水、灌溉服务。
2015年4月,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庆云闸进行了安全鉴定,经鉴定,水闸安全类别评定为三类。安全鉴定结论意见如下:
该闸闸基抗渗稳定满足规范要求;闸室稳定安全系数大于规范允许值,基底应力及不均匀系数满足规范要求;水闸过流能力满足要求,设计洪水位条件下闸顶高程满足规范要求,但此工况下闸门淹没在水中,无法满足安全运行需要;混凝土结构强度满足设计要求,闸底板强度及配筋率均符合设计要求,但排架柱、检修便桥、交通桥排架等部位混凝土表面碳化深度大于钢筋保护层厚度,桥头堡排架柱裂缝较多;闸门主要构件强度和刚度满足设计要求,闸门表面涂层基本完好,吊耳、主轮、侧轮等零部件齐全,止水装置完好;启闭机整体状况完好,机架表面涂层完整,构件未见损伤、变形,钢丝绳未见变形、断丝启闭机操作运行控制功能基本正常,运行平稳;电气设备满足安全运行要求;观测设施基本完好,可进行正常观测。综上述所,庆云蓄水闸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漳卫新河庆云拦河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漳卫新河庆云拦河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合同编号:ZWXH/QYXSZ/CXJG/KYKS-2020-01。招标主要内容:依据《庆云拦河蓄水闸工程安全鉴定》的结论,针对庆云闸存在的问题以及,根据漳卫河系防洪规划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庆云闸工程除险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所需要的专题报告。
2.3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2近五年(2015年9月至今)具有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业绩;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761。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bdl@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察勘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 系 人:范海燕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邮 政 编 码:300250
电 子 信 箱:zbdl@163.com
联 系 人:朱恒、任少腾、陈莹
电 话:***-********
传 真:***-********
发 布 日 期:2020年9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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