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人民医院注射泵等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人民医院注射泵等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太湖县人民医院拟以询价方式对经鼻高流量吸氧治疗仪等设备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

5、供应商报价包含器械、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6、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具体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日期

7、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在报价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表(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总价);

(3)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所投产品的功能和详细技术参数资料、彩页样本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9、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0、本次招标不现场开标,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开标结果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递交投标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 年9 月 24日 17时 00 分

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2、供应商如对邀标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所有采购活动。

13、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要求交货期和质保期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10 个工作日;

质保期:不低于2年。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国家标准、我院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四、 交货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

五、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总款项的90%,余款质保期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供应商可选择性报价,采取分项成交方式。

七、项目联系方式:

太湖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

附件1:货物采购清单.docx

附件2:技术要求.docx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0年 9 月18日


附件:1、货物采购清单.docx2、技术要求.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注射泵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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